中國法院對《南方都市報》案的審判遭到民眾譴責

今年三月,廣州市法院對《南方都市報》前總經理喻華峰及前南方日報集團副黨委書記李民英分別判刑十二年和十一年,引起中國大陸的知識份子和報業同行的紛紛議論。而在上星期,《南方都市報》前總編輯程益中也被控貪污,亙聯網上對這件事的導論不斷升溫,不少人對政府的手段表示憤慨和譴責。
在北京的網際網路上,張貼了一百多份的抗議文章,星期五一封由八名學者和報界人士署名的公開信表示,從引起這一案件的歷史背景和社會情況來看,案件判處疑點重重,審判經過程的透明度亦很低。公開信表示,如果這個案件不能獲得充分的解釋,不單只傷害了喻、李和程等三人,更會令公眾對整個現行司法制度產生懷疑。

喻華峰和李民英兩人的犯罪是向報社採編人員發放獎金,公開信對此表示,這早已是中國國營報社在市場經濟中公開的做法。

一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表示,他相信中國的法院會越來越變成侵犯人權的工具。

其餘大部分的抗議文章都認為,這是一次政治判決,主要針對《南方都市報》去年率先報導了廣州發生非典疫症,並揭發了湖北青年孫志剛被無故收容及毆致死一案招致的打擊報復


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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