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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透視:從臺灣族群之爭談起

 2004-04-12 17: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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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BC中文網記者 魏城
記得我在加拿大多倫多居住時,經常看到當地中文報紙的分類廣告中有這樣的"徵友啟示":"白人男士,欲尋華裔女郎終身為伴,圓臉、秀眉、單眼皮最佳......"

多倫多大概是世界上種族成分最為豐富的移民城市之一,因目前華裔居民人數已居各族之首,某些華人女性的圓臉、秀眉、單眼皮等外部特徵,也因此成為某些專門喜歡東方女性的白人男子的擇偶首選標準之一。

多倫多也是世界上種族通婚最頻繁、種族關係最融洽的地方之一。奇妙的是,很多在母國像烏眼雞般相爭相鬥的族群,如印度的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前南斯拉夫的塞爾維亞人和克羅埃西亞人、盧安達的胡圖族人和圖西族人等,移民到加拿大後,卻似乎都能相安無事。

這並不是說加拿大就沒有種族歧視、種族糾紛了,但不知為何,這種歧視和糾紛就是難以升溫到這些移民母國中族群衝突的那種鼎沸程度。

臺灣的"族群問題"

後來,我移居到英國。作為新聞從業人員,我經常接觸臺灣的"族群問題",一直到最近的臺灣總統大選,選前選後的喧囂中,我所聽到的分貝最大的爭吵,大概就是所謂的"族群之爭"了。

由於有關臺灣大選亂局的新聞頻頻出現在英國的電視畫面上和報紙標題中,自然也引起了一些英國人的興趣。

一次,我與一位開出租車的英國黑人談起臺灣局勢,他不解地問我:臺灣人同文同種,為什麼也有"種族矛盾"?

我不知道他說的"種族"這個詞是否來自英文傳媒,但我努力向他解釋說:臺灣人之間的矛盾不是"種族矛盾",而是"省籍矛盾",因為儘管臺灣居民都是黃皮膚、黑眼珠,都講中文,均屬漢族,但仍有本省人、外省人之分,即使說話,也有臺灣方言和國語官話之分。

不料他更不明白了:"僅僅因為省份不同、方言不同,臺灣就一分為二,那英國有這麼多種族、這麼多語言,那還不分崩離析了?"

我一時語塞,不知如何再向他解釋。也許是因為我沒有找到"省籍"這個中文詞的英語對應詞,因此沒有解釋清楚這個詞背後蘊藏的複雜的政治、歷史含義?

但事後一想,臺灣本地的傳媒雖然仍然使用"省籍"這個詞,但也常常使用另外一個詞:"族群"。他們在用這個詞時顯然指的不是漢族和高山族等土著民族之間的關係,而是在談論同屬漢族的"本省人"和"外省人"。我不知道臺灣傳媒為什麼要使用這個詞,也不明白這個詞與"種族"、"民族"又有什麼區別,反正我當時沒有試圖用英語向那位迷惘的黑人司機解釋臺灣的"族群矛盾",否則他就更迷惘了。

大陸的"地域歧視"

其實,不同種族、不同民族、不同省份、甚至同一省份不同地區的人群之間,都會有猜疑、歧視、矛盾、衝突,如果說這就是"族群之爭",那麼,這種"族群之爭"一直伴隨著整個人類的進化史,不僅臺灣有,中國大陸也有,歐美發達國家亦難以免疫。區別在於,人群流動越大、良性互動越多、族群通婚越頻的地方,人們越不在乎"你從哪裡來"這個問題。

先拿中國大陸的一些省市來說吧。北京和上海兩大城市都是由移民組成的城市,北京多為"政治移民",上海多為"經濟移民",兩地也確實比中國大多數地區更具包容性,但由於獨特的歷史、地理因素,至少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我在京滬兩地的不同生活體驗,我就覺得,上海的"排外性"明顯要比北京強。

當時的上海,居民因籍貫、口音、甚至在上海的居住地段不同,而分為三、六、九等,籍貫有蘇北、蘇南之分,口音有"上海人"、"外地人"之異,居住地段則有浦東、浦西、蘇州河南、蘇州河北之別。當時,我因不會講上海話,購物、問路時不知遭到多少上海人的白眼、受到多少本地人的譏諷。

但目前流亡美國的海外民運人士王希哲童年在廣東的遭遇,就不僅僅是白眼和譏諷了:

最近,他在網上撰文寫道:"我原籍四川。五歲隨父工作調動而不斷'移民':上海、武漢。12歲來到廣東。少年的我立即深深感到廣東人是那樣的排外,對'外省人'抱有一種畸形的不分青紅皂白的敵視......上學,放學,課餘活動,走在街上,我和我的'外省'同學們耳邊就要不斷的忍受'佬松 '、'佬頭含插'、'食枉廣東米'等侮辱甚至下流的嘲罵和不能不引起打架的惡作劇。打完了,被拉開了,就一定能聽到一群群人歌謠般的詛咒'佬松佬松,唔食芫蓿蔥,生在湖南死在廣東!'......和他們爭吵起來,他們的意思總是,'廣東是廣東人的地方,北方佬應該返北方不應來廣東。'"

不過,北京人似乎並不排外。在北京,你不會因為你的外地口音遭白眼、受譏諷。但北京人不排外並非因為北京人天性豁達、包容,而是因為地道的"老北京人"最多只在北京居民中佔一成──北京的一千多萬居民,絕大多數人都是由外地人和外地人的後代組成的。據說,1949年之前,北京只有一百萬人口。

同樣,上海的地域歧視也不是因為上海人天生偏狹、排外。據說,1949年前上海就頗具大都市氣魄,來自全國、甚至全球的冒險家、投機家、落魄文人、打工者都跑到上海試運氣,從那個年代的小說的描寫來看,當時的上海是一個"兼容並收、海納百川"般的地理、經濟、文化、精神意義上的"河流入海口"。然而,1949年後,上海實行了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雖然北京因政治原因仍然廣納全國人才,但上海卻成了一個排拒外地人才的"死港"。

九十年代以來,上海似乎再次成為"海納百川"之地:來自全國、甚至全球的資金、技術、人才紛紛湧入上海,上海的排外習俗也一掃而空。如今,你操外地口音在上海街頭問路、商店購物,就不用再擔心遭到白眼了,也許另受一份額外的禮遇亦不為怪。

廣東也不例外。就連王希哲也說:"文革後改革開放,廣東人地位急遽上升,廣東話吃香,一度大量融進了普通話,排外在廣東作為勢力才完全消聲匿跡了。"

西方文明亦難免疫

再拿我後來居住過的加拿大多倫多和英國倫敦來說吧。這兩個城市都是多種族、多文化、多語言的城市,據統計,倫敦兒童在家中講的母語竟有一百多種,多倫多則被稱為"小聯合國",以喻該市移民族裔背景之豐富。坦率地說,兩地的種族歧視、地域歧視距完全消除當然還有很大的距離,但至少沒有政客或傳媒敢於拿種族問題炒作以謀私利,而且由於移民社會或國際都市的傳統,由於數百年的人群流動、良性互動和族群通婚,人們對所謂的"外來者"、"外族"或"異類"早已習以為常,以至於喪失了"內外"、"異同"的概念,如果有歧視,可能更多的是基於別的原因,而較少基於所謂的內外之別。

當然,這並不是說,白人天性就寬容、豁達,西方社會本身就有對"排外症"的免疫力。一些歐洲國家,如德國、荷蘭、奧地利、法國、甚至英國,都發生過反移民或針對有色人種的排外風潮,即使在美國、加拿大這樣的移民社會,針對黑人、華裔等少數民族的種族歧視、甚至種族衝突也時有發生。在有些白人國家,即使是當地的白人族裔之間也發生過暴力衝突,在一些前南斯拉夫共和國中,甚至還發生了白人族群之間的種族滅絕暴行。

無論什麼人種,其實都有類似的人性弱點;不管東西方,同樣面臨著如何應對族群矛盾的難題。關鍵在於:一個國家的政客、政黨、傳媒等勢力究竟是致力於族群融合,還是試圖借族群分裂漁利?

不過,臺灣的省籍問題又不僅僅是個簡單的排外問題。我曾與一個來自臺灣的熟人討論過這個問題。他說,臺灣的省籍矛盾之所以不那麼容易化解,就是因為有歷史積怨和歷史血債,國民黨接收大員在光復後的臺灣的劣行,以及"2.28"血案,都使臺灣本省人對以國民黨官員和軍人為代表的外省人痛之入骨。

確實,族群矛盾的內容如果僅僅只是"白眼"或"嘲笑",那麼,化解的可能性也許較高,但如果發展到仇殺,那就有些像中東的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或者像盧安達的胡圖族和圖西族之間的關係了,冤冤相報,仇上加仇。

在這一點上,西方人同樣不比東方人高明很多,歐美的白人同樣不比非洲的黑人睿智很多。美國人在自己的國家內,雖然經過販賣黑奴、種族隔離、種族歧視、種族衝突的歷史之後確實在種族平等、族群和諧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不辱"種族大熔爐"的美名,但在國際關係、文明衝突等對外事務上,至少目前的布希行政當局,其眼界、智慧仍然沒有超出以色列鷹派總理沙龍"以牙還牙、以血換血"的水平。

例如,美國如今在伊拉克的軍事行動似乎不好再以推翻薩達姆獨裁統治作為藉口了,在面對伊拉克穆斯林針對美國佔領的武裝抵抗時,美國的反應仍然是使用壓倒一切的武力,大有"既然你殺死我四人,我就殺死你四百人"之勢。美國著名專欄作家威廉.普法夫認為,陷入這場戰爭的美國總統布希和英國首相布萊爾必須明白這個事實:他們如今在伊拉克與之作戰的對手並不是"恐怖主義",而是"民族主義",在這場戰爭中,他們遲早都會失敗,因為"這是與民族主義作戰的典型的悖論:短期的成功往往會帶來長期的代價。"

雖然國際關係與國內的族群關係不能混為一談,但如果把整個人類看成一個大家庭、把整個地球看成一個"地球村",不同國家、不同文明之間的關係也不過是一個國家之內不同族群之間關係的某種放大,同樣適用"仇恨只會激發起更大的仇恨、血債難以完全用血來償還"這個定律。

無解的難題?

如何化解族群之間、文明之間的猜疑、歧視、乃至仇恨?這個難題自始至終纏繞著人類,古往今來,不知有多少思想家、政治家都在努力破解這個難題,但說來說去,試來試去,至今無人交出一份完美的答卷。一些悲觀主義者索性得出一個結論:這是一個無解的難題。

就連享有種族融合典範之美譽的加拿大,最近也受到中東血海仇火的波及,頻頻發生襲擊猶太人、穆斯林的罪案。

難道人類注定就要被族群之間、文明之間的仇恨所淹沒?

我又想到了多倫多中文報紙上的異族交友的廣告。

據一些性學專家的說法,這個世界上就是有相當比例的人在擇偶取向上喜歡"異類",這種"戀異衝動"不僅存在於種族關係相對融洽的移民社會,也存在於印度、前南斯拉夫、盧安達等國的族群衝突區,儘管這種衝動可能因外在因素而暫時被壓抑,但它卻會潛入意識底層,融入血液之中。

這些性學專家對這種"戀異衝動"的解釋是:儘管人類這一物種中的某些族群可能因為差異而發生衝突,但異中有同,同大於異,為了物種自我保存,人類不可能無限制地自相殘殺下去,於是,不管是基於宗教意義上的上帝安排,還是基於進化論意義上的自然選擇,人類的這種自我保存基因,便通過不同族群中某些成員的相互性吸引而體現出來,通過種族通婚生育出來的混血兒遺傳下去。

也許,愛,就像恨一樣,是一個無法用理性來分析、解釋的東西。但既然愛能夠跨越階級、地域、年齡、甚至性別(如同性戀)的鴻溝,也一定能夠跨越族群的界線。

也許,難題之解就握在上帝手中?或者藏在人類的進化基因之內?(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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