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鈺離臺 稱槍械為半自動 不願證實自導說
「這是有生以來壓力最大、最困難的案件。」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博士在離臺記者會上如此表示。證實扁呂遭槍擊
李昌鈺十一日早上七點,在臺北的刑事局召開離臺前記者會,他首先強調,此行返臺的目的是要鑒識物證,而非刑事偵辦。
他接著表示,根據種種證據研判,陳水扁及呂秀蓮確實遭到槍擊。昨天的鑒識結果發現槍擊案當天所遺留的兩顆子彈上分別沾有衣物纖維以及玻璃粉,而彈頭上的DNA比對也與正副總統相符;鉛彈頭上殘有藍、白色的衣物纖維,也與陳水扁當天衣服材質一樣,證明這兩顆子彈確實射穿吉普車玻璃、擊傷陳呂兩人。
射擊處約在慢車道上
李昌鈺說,由於在吉普車內找到二、三十片擋風玻璃碎片,因此可以確定,當時子彈是從車外射向車內,並且應是由車子右前方射向左後方。
雖然鑒識小組曾使用雷射光進行彈道重建,並找出射擊位置的熱門區域(hot area),但這並無法確認槍手開槍的確切地點,只能概略推估可能的開槍範圍是在金華路十六號到十八號間的慢車道上。
槍手持半自動武器
李昌鈺表示,從彈殼和子彈可以推斷,槍手所持的槍械是屬於半自動武器,現場遺留的兩顆子彈分別是銅彈頭和鉛彈頭,各自具有不同的穿透力,但都非高速子彈。
他還說,彈頭上也有少數膛線,並可確認出殘有黑火藥成分,他建議刑事局人員深入鑑定子彈上殘餘的火藥成份。
此外,陳水扁的夾克、襯衫、內衣等並沒有發現火藥殘留。但能否就此推論槍手並非近距離開槍?李昌鈺說,如果槍口前已先裹上毛巾、布之類來過濾火藥,那麼不論開槍的距離為何,都不會在衣物上留下火藥殘餘。
至於刑事局曾表示行凶槍手身高約為一七○公分,李昌鈺則未對此發表意見。
發現四項新事證
李昌鈺在檢查刑事局保存的物證後,發現四項新事證:(一)彈頭與彈殼的工具紋痕(machine marks)相似,疑為同一工廠所生產,但仍須對彈頭進行三百六十度的全面比對才能確認。(二)陳水扁夾克上只有少量血跡,大部分是油膏,據陳水扁表示槍擊案當天曾塗抹「面速利達母」(Mentholatum,現名「曼秀雷敦」)藥膏,因此未來將對此油膏成分做進一步化驗。(三)陳水扁的內衣有六處不明破洞。(四)陳水扁長褲上有二處不明斑漬,但可以確定不是血跡。
對此,李昌鈺已交代刑事局針對這四項新事證繼續鑒驗,但會不會對案情有所影響,他則不願表示意見。
陳水扁遭鉛彈頭劃過
記者會上首度公布了奇美醫院對陳水扁所做的傷口組織切片報告。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臺平也指出,在化驗了陳總統傷口切片後,發現陳水扁傷口上確實是新傷,上頭並留有鉛的摩擦痕跡,應是鉛彈頭劃過所致。
石臺平詳細說明,清創陳水扁傷口皮膚組織時,發現有鉛金屬的摩擦情形。傷口的表皮層及真皮層也有凝固壞死的現象及鋸狀撕扯傷,而在真皮層下方到皮下脂肪組織之間則有新近的出血現象,同時還有少量血管嗜中性白血球聚集,另外真皮層裡也「有一些大小不等的異物顯微顆粒」,種種現象顯示陳水扁腹部確實於最近受到槍傷。
槍擊自導?李昌鈺:無法回答
李昌鈺重申,刑事鑒識工作主要在於「現場證據保全」、「搜尋物證」、「物證檢視」、「找尋嫌犯」。他目前所做的僅止於這四項,至於槍擊案行凶者的「犯案動機」,並不是他此行的調查方向。
現場有部分記者問道,槍擊案是否可能為自導自演?,李昌鈺則語帶保留,表示無法回答。但他說,可以肯定的是,槍傷絕不是正副總統自己拿槍打的。
至於槍擊案是不是專業人士所為,李昌鈺希望過兩天後再說。對此,刑事局長侯友宜也低調回應,表示還需再研判。
臺灣刮起一陣「神探」旋風
李昌鈺維持一貫的風度與幽默口吻,一再感謝工作團隊的配合,並肯定臺灣刑事局的工作與表現。不過,他也強調,他的工作雖然到此結束,但刑事局長侯友宜以及臺灣檢警小組的破案工作才正開始。他也會帶著此行所蒐集到的若干證物回去進行深入比對。
李昌鈺一行人是於九日清晨抵達臺灣,隨即前往總統府為陳水扁驗傷,不僅在刑事局檢視相關物證,同時遠赴臺南奇美醫院、金華路槍擊案現場進行勘驗。十日返回臺北後,旋即為呂秀蓮驗傷,其餘時間均投注在證物的化驗、比對上。
李昌鈺自己也笑稱,這次來臺四十八小時裡,只睡了一個半小時,其他時間都在工作。
記者會上,李昌鈺博士不僅談笑風生、神采奕奕,並不斷為民眾簽名留念,絲毫不顯疲態。稍後,他更應記者要求,大方送出身上各類隨身物品,包括名片、紀念徽章等。「神探」不僅為臺灣社會解疑釋惑,也為臺灣民眾帶來清新歡樂。
李昌鈺等人在記者會結束後便驅車前往中正國際機場,搭機返美。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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