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人大代表質疑保密規定 納稅錢的去向

廣州市人大代表就國家保密局的《經濟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中提到的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草案的問題需要保密規定提出質疑。針對科技三項經費,納稅款,罰沒收入等去向問題詢問。

資訊時報3月30日報導,昨天上午,在廣州市委禮堂203室,市人大代表就預算情況為何要保密,有關預算執行情況了及有關部門的罰沒收入花費去向等問題提出詢問。

市工商局、市財政預算處等部門負責人做了回答。

*預算情況為何要保密,納稅人的錢用到哪了? 

人大代表陳雪首先提出詢問:「有關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草案每次開人大會議均作為機密材料,在開會前才發給人大代表,會議結束後很快又收回。代表很難深入瞭解,廣大的納稅人更無從知曉其中內容,人大代表可以說無法對它進行有效監督。而這些議案最終還要提請人大代表會通過,這裡面似乎存在一些矛盾。這樣做的目的和依據是什麼?」

答:在國家保密局的《經濟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中明確提到了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草案的問題需要保密,我們職能部門完全是按規定辦事。

陳雪和其他幾位代表則再次提出問題,納稅人的錢怎麼用,用到哪裡去?
答:我們一般年初是預算情況的報告,到年終是預算結算的情況報告,也就是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這些是要經人大委員會通過的。

*工商罰沒收入花在哪?

陳雪問:「有關部門能不能把罰沒收入情況進行明細。」

答: 2003年全年罰沒入戶共3168.68萬元,這筆收入共分為五大類:一是無合法來源的,共93宗,罰沒1690.94萬元;二是無牌照經營的,有1宗,罰沒70萬元;三是商標侵權等,有4宗,罰沒收入33萬元;四是查處違法廣告的,共16宗,罰沒7.96萬元;五是查處商業賄賂、假冒偽劣等,共121 宗,罰沒共1384.78萬元。

*科技攻關、星火計畫、科技教育三項科技經費用在哪?

答:首先是這筆經費到位需要一段時間;另外這三項經費很多是要和一些企業相配套使用,而我們對企業的審查也有個過程;最後就是部分經費必須跟國家地方上的項目配套使用,而國家立項也要時間。因此,要我們現在就把這三項經費精確到哪些費用該用到哪個單位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有時還會有一些突發、機動的項目。

最後代表們強調:這些本來應該是可以透明的,一方面可以加強、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另一方面也有利於加強監督。陳雪指出,保密局的有關規定並不屬於國家法律,預算草案和預算的執行情況保密是否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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