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被審判?

中國信息中心華盛頓報導,今年二月四日,湖北省孝感地區的檢察部門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杜導斌案退還給公安部門處理。幾天後,案件尚未審理,中國官方新華社卻突然違反司法慣例,搶先報導了湖北省公安機關聲明。該聲明強調杜導斌批評政府的言論不是善意,而是惡意,據此試圖以意圖推測而非事實證據給杜先生定罪。

關心言論自由的國際社會,正在密切注視著這一典型的「因言獲罪」案件的發展。

中國信息中心尤為關切杜導斌先生的命運。這不僅因為它關乎基本人權-- 言論自由,更直接的原因在於,杜先生曾在中國信息中心的《觀察》網站上先後發表過十篇文章,信息中心按例付了稿酬(八篇首發,一篇轉發,一篇合著;文章標題及所獲稿酬見附件)。據杜導斌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先生稱,湖北省公安廳提出,杜導斌有二十八篇文章涉嫌「顛覆罪」。倘若其中若干篇是在《觀察》網站上發表的,那麼,中國信息中心責無旁貸,必須站出來,澄清事實,以正視聽,還杜先生以公道。

中國信息中心是在美國正式註冊的非政府非盈利組織,它不為任何政府機構提供情報服務,更非權力機關或暴力組織,僅僅是獨立從事新聞和出版的合法機構。其經費及來往賬目均公開合法,定期審計。中心的宗旨是依照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原則,提供一個平臺供海內外各界人士交流信息,發表言論。信息中心沒有任何黨派性的政治目標,更同針對任何國家政府的政治活動無關。促進言論自由,疏通信息交流,是其唯一宗旨。任何人在本中心的觀察網站發表文章,並獲得微薄稿酬,是正常社會通例,天經地義,光明正大。如果中國政府(湖北公安廳)把在海外正常發表文章並獲得稿酬稱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聯」,並據此判處罪名,這隻表明它蓄意挑戰中國憲法中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條款,表明它自身在違憲犯法。此外,在本中心觀察網站發表文章的中國作者成百上千,有名有姓,真名實姓,若按杜案辦理,是否都要把他們抓起來呢?

幾年前,北京政府宣布廢除「反革命」罪這一法律名詞,而以「顛覆罪」代之。各界人士對此表示了謹慎的歡迎。但是,如果其執法方式及其內涵外延一仍其舊,依然以政見不同定罪,那麼中國人及國際社會的公論只能是:換湯不換藥,標籤不同而已。杜導斌案的出現,就是最新的證據。

最近,中國國內各界一百多位人士以杜案為據,已正式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了要求以憲法及法律解釋「顛覆」罪的內涵及定義。這是今天的當務之急,也是對今天北京當局信誓旦旦聲稱要「依法治國」,推行司法改革,尊重司法獨立的考驗。

杜導斌案發生後,國內國外反應極其強烈。北京政府可以隨意用一個「罪名」逮捕一個中國公民,如劉荻,剝奪其自由十個月,然後聲稱「證據不足」予以釋放。這是無法無天的綁匪行為。此類案例倘若發生在一個法治國家,有關執法部門必須作出解釋及賠償損失,公民有權控訴它們濫權,並要求查辦有關官員以及獲得經濟和名譽賠償。

當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法無天的司法體系,倘若不改弦易張,融入國際文明主流秩序,那麼,他們今天若敢於審判杜導斌,實際上就意味著在世界環球法庭上,文明人類在審判他們,在審判(北京的)那些罔顧公義有名有姓的審判官們,在審判北京政府。

罪與非罪的判定,沒有比此案更清楚更明白的了。

2004年2月18日於華盛頓

附件: 杜導斌先生在《觀察》網站所發表的文章及其稿酬

(欲讀文章全文,可在《觀察》網站www.observechina.net用「杜導斌」三字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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