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虎及其命運
華南虎為中國特產,故又稱中國虎,因有西方人士購得從廈門來的華南虎虎皮,又稱之為廈門虎。華南虎比孟加拉虎個頭小,與印度虎個頭差不多,但它的皮毛顏色比後兩種深一些,毛也長,虎紋要寬,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曾廣泛分布於華南、華東、華中、西南、西北的廣闊地區,東起浙江、福建,西至青海、四川,北至秦嶺、黃河,南至廣東、廣西。
華南虎之所以瀕臨滅絕,先是50年代的捕殺和60年代的「除害」運動。1956年冬,福建的部隊和民兵捕殺了 530隻虎、豹。在這場運動中,江西的南昌、九江、吉安以及福州捕殺了150多隻老虎。1959年冬,貴州有30多頭虎、豹遭獵捕。1963年廣東北部共捕殺了17隻老虎,雷州半島也有17只被捕殺。1953年至1963年,有一個專業打虎隊在粵東、閩西、贛南共捕殺了130多隻虎、豹。老虎當作「害蟲」是對華南虎的致命打擊。
與東北虎相比,華南虎命運要糟得多。1959年2月,林業部頒發的批示裡,把華南虎劃歸到與熊、豹、狼同一類有害動物,號召獵人「全力以赴地捕殺」;而東北虎被列入與熊貓、金絲猴、長臂猴同一類的保護動物,可以活捕,不能殺死。
1962年9月國務院頒布指示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列出19種動物為嚴禁捕獵動物,並在一些地區受到保護。華南虎再度被排斥在外。1973年5月,農業部禁止獵捕東北虎和孟加拉虎,而允許每年控制限額捕獵華南虎。每年控制的數量以當地農業部門按「有計畫地保證數量持續增長」為原則。但是,華南虎的數量不但沒有增長,反而繼續減少。 1977年修改了規定,將東北虎置於保護種類的首位,華南虎和孟加拉虎列為禁捕的第二類,但此規定因無配套措施,無法得以嚴格實施,以至於眼下華南虎已到滅絕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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