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 推遲賴昌星難民上訴裁決

加拿大聯邦法院推遲對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難民申請上訴案作出裁決。賴昌星的代表律師認為,由於案件過於複雜,推遲裁決是正常的。

中國遠華案首要嫌疑人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星期五向記者證實,已經接到加拿大聯邦法院的通知,原定星期五宣布的賴昌星難民申請上訴案的法庭裁決,將再次推遲。馬塔斯說:「裁決被推遲了,還沒有新的日期。我應該在下個週末之前知道新的裁決日期。」

馬塔斯表示,法庭沒有解釋推遲裁決的原因。在此之前,加拿大難民法庭於2001年7月到11月間,開庭審理了賴昌星及家人的難民申請案,並於去年作出了拒絕接受賴昌星一家為難民的裁決;賴昌星隨後以「法庭審理過程中存在技術錯誤」為由,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上訴;聯邦法院在今年7月舉行了為期一週的法庭聆訊;主審法官在聆訊結束時表示,將在9月底之前作出裁決;但隨後,裁決日期被推遲到12月12日。

*裁決推遲同政治因素無關*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不認為裁決再次推遲同任何政治因素有關。賴昌星的另一位律師安斯利也認為,推遲裁決的原因主要是案件過於複雜:「這是一個很複雜的案子,有好多的文件,有好幾噸的文件呢。我想,不論是我們贏,還是加拿大政府贏,不論誰贏,一定還要上訴的。」他表示,由於聯邦法院不能直接裁定賴昌星是不是難民,因此即使賴昌星上訴獲勝,也只能是由難民法庭重新審理這一難民申請案。

正在溫哥華家中等候裁決結果的賴昌星,遵照律師的要求,拒絕接受媒體的採訪。賴昌星及家人於99年8月逃到加拿大,2000年6月提出難民申請。中國政府指控賴昌星涉嫌走私逃稅八百多億元人民幣,並要求加拿大政府遣返賴昌星。由於加拿大已廢除了死刑,加拿大法律禁止把人遣返到可能面臨死刑的國家,中國政府曾以書面方式向加拿大保證,賴昌星回到中國之後不會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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