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宣傳應該把握導向」=此地無銀
李長春你知道嗎,「宣傳應該把握導向問題」與「此地無銀三百兩」是一句話,這個成語得以形成,就是對著你這種「意識形態」塑造機的諷譏。一、宣傳是一種故意
李長春你知不知道宣傳是「宣傳者」的主觀行為?宣傳者不是對著自己作宣傳,而是對著對象作宣傳;宣傳者又是拿了自己的意志充當宣傳內容的。那就得向:宣傳者根據著自然的那一規律,那一自然法規有把人民圈起來任意宣傳(灌輸)的權力的?
試問:國民是沒有意志嗎?國民有自己的意志,自己不能用自己的意志而要叫他們來把握,國民還要個意志幹什麼?誰的意志不是用來自主的?他們把導向給把握了去,人民還自的什麼主?
中國的憲法規定了中國國民只是被動客體,必須由李長春來「導向」嗎?
一切把握導向的企圖都是精神駕馭,屬於對意志的強姦。是對人性公平性的公然蔑視、歪曲。因為,「國民」這個詞內涵的就是有主體性的自然人,國民一詞就在社會意義上賦予全體成員主體平等性,自主權利屬之人人。它莊嚴宣告在主體性範圍裡,不存在也不允許有人與人之間的附屬性、支配性、駕馭性、監護性----所有分子都是平等主體,意志自由來源於天,社會又哪來的干涉資格?人人都是完全的自主。
那李長春的「宣傳導向把握論」不就是把大自然賦予給人的意志剝奪歸給社會了嗎?反正在自然那裡只有規律,它不懂什麼導向不導向,因而一切對導向的把握都是社會,這件事對不對呢?只須問一問人是什麼之物也就清清楚楚了。把握宣傳的導向其本質就是剝奪了民眾的知情權,連讓你知都不許,更枉談什麼自主了。把握了「導向」就是剝奪了民眾的自主!
單純講「宣傳」也並不是必然合法的,因為宣傳是故意行為,並不屬於第一序列,其實合法性要追問的就是屬不屬第一序列,人的生命,從生命裡派生出的意志都屬第一序列,所以個人生命的存在,意志的自主都天然合法。但宣傳超越了自主,它是對著他人的,它就得為它對著他人來宣傳提供出合法理由,依據。對於一般平民它就是一種施加,大家都擁有一樣平等的來源,平等的生命,你憑什麼來宣傳,憑什麼來把握導向?憑什麼我就不能宣傳?
因此,中宣部就是精神侵犯部。中宣部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個職能,它有對其內部展開宣傳的資格,它有與他黨競爭的資格,它卻沒有干預中國國民如何生活的資格。宣傳這個概念只有在「有緣有故」的條件下才有合法性,是在「那緣那故」裡的宣傳:在黨與黨之間,本黨為了闡明自己優越於他黨,可以宣傳,但這種宣傳必須是針對著他黨的,而不是針對國民。
在針對他黨裡就當然以他黨的宣傳為其合法性條件。商業上的廣告大戰也是合法的。宣傳的合法性必須要有事由,即在一個合法領域裡才能被允許宣傳。
你李長春把握導向的資格哪裡來的,你不就是一個人嗎?你一個人哪來把握他人選擇什麼的權力?權利只有生命的創造者才能給,你算老幾?
二、「把握導向」需要一個解釋
什麼是把握?就是控制。宣傳上的把握導向就是不允許輿論上的自然自發。
1、輿論是哪裡來的?
答:輿論就是因為人是理性存在物所必然的導致的,因為人心被肉身隔著,只有通過交流才能勾通。語言就是用來交流的,沒有交流那人類還算什麼人類?對影響公眾的事情的交流就是輿論。因此說,輿論在本質上發自自然。你為什麼想到要予以控制,需要一種心理上的解釋:為灌溉才要開渠,為了理解才要交流,為了什麼才需要導具呢?為演戲。為什麼才要控制公民說話呢?為了不讓真話滿天飛。什麼人最怕懲罰說謊呢?可能不會是老老誠誠的人吧?
2、正常意義的輿論所服從的原則是什麼?
人類全部理性活動也就是實現自己的生命,實現是人的主觀努力,可努力來努力去,無非就是把第一序列給的生命性質給釋放出來,因此。人的活動所服從的就是生命本性。活動從生命出發,滿足生命需要。這是種什麼關係?
就是----善。善就是完滿。
因為人就是人,在人的「是人」裡已經為完滿奠定了標準,人自覺到不自覺到都不影響這種完滿,所以公眾輿論總是由人的生命性所推動,圍繞滿足生命而展開的----它天然地向善:褒揚正義,鞭伐醜惡。自然輿論永遠如此。
3、正義從來不怕輿論
那漂亮想婦能歸見公婆?
正是人的生命性才必然地導致出輿論,因而輿論不可能趨向反生命,所以正是對正義的要求才鼓動出輿論的。又所以:誠信、正派、良知、公平、正義……是肯定不怕輿論的。不怕輿論當然不會想到去控制它。不會想到「把握導向」。
4、「把握導向」無疑就是恐懼正義。
是不是還需要證明這個論點呢?為什麼人類進化到今天會出現「全民公投」,它就是人類正義是普適的之證明。我連想也不想就相信:一切想到「把握公眾」的心理無一不是因為「心有愧心事」而怕鬼叫門的一種受激反應。我記得李長春他先祖,他的趙高同志把鹿說成馬時也強調過要用「正確的輿論引導人」。反正我知道真騾真馬是不怕騮的,「把握導向」不就是濛濛蓋蓋嗎?需要濛濛蓋蓋的肯定不是真功,是戲法。真才實學不怕上考場,真金不怕火來煉!那些怕火煉的能是真金?那要把握導向的人能是正人?正是君子?俺不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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