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政治,其實質是「集體統治」。它區別於封建個人專制政治的特點是:不是由某個人完全掌握所有的權力,然後,再把權力分封給其他的人;而是由某一些掌握權力的人推舉出一個統領他們的人。封建個人專制政治的分權趨於「金字塔式」的階級分權,而政黨政治的分權則更趨於民主和平等的分權。所以,政黨的形成和維持方式更趨於「共和」。
根據政黨的形式和作用,我們可以把政黨分為三大類型。第一大類型,是綱領黨、目標理想黨。每一個在建立時,總會有它自己的綱領、目標、理想,這是政黨的立黨基礎。所以,剛新建的政黨一般都是這一類型的政黨。第二大類型,是權力黨、利益黨、統治黨。作為一個獨立的政黨,一定有他自己獨立的權力和利益。但是,我在這裡講的「權力」,不是指政黨自己應有的獨立的權力,而是指國家的權力;我在這裡所講的「利益」,也不是指政黨自己應有的獨立的利益,而是指政黨權力集團的個人利益。所以,我講的「權力黨」,是指掌握著國家權力的政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政黨都是從戰爭中走過來的。在戰爭中,維護和發展自己的政治勢力,不僅需要維持對社會的治理,而且還需要加強政治活動和戰爭活動的統一一致。所以,就有了兩種方式,一種是國家權力的封建「金字塔式」的個人專制;另一種就是政黨「領導」國家政權。因此,這樣就產生出了掌握國家權力的政黨。一個政黨成為「權力黨」後,他對國家權力的佔有方式必然是壟斷的。而政黨對國家權力的壟斷,也就是黨員個人對國家權力的壟斷。所以,無論什麼時候,黨員的個人利益永遠都是與政黨的掌握國家權力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因此,「權力黨」和「利益黨」往往是一體的。當一個政黨掌握國家的權力僅僅只是為了黨員們爭取個人的權力和利益的時候,這個政黨就變成了為維持自己已得權力和利益的統治、剝削和壓迫人民的「統治黨」。第三大類型,就是選舉黨(競爭黨)。選舉黨的存在需要兩大必要條件:一是政黨與國家政權的分離;二是多黨制。選舉黨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選舉,就是為了使本黨的候選人能夠獲得集中多數的選票。選舉黨不是為國家服務的,也不是為政治服務的,而是為黨員個人爭取成為國家公職人員、從而掌握國家權力而服務的。
這三種政黨類型是依據政黨的形式和作用劃分的。一個政黨也可以有多種形式和作用。第一種類型和第二種類型共存的政黨是存在的,第一種類型和第三種類型共存的政黨也是存在的,但是,第二種類型和第三種類型共存的政黨是絕不可能存在的。一個政黨一旦掌握了國家的權力,要他再去放棄,那是非常困難的。他可以利用國家的權力去打擊別的政黨和反對他的人;也可以禁止別的政黨的存在,從而造成對國家權力的壟斷,成為國家獨一無二的統治者;他還可以編造名目,用國家暴力對反對者乃至全國人民進行殘酷的鎮壓!這就是為什麼德國納粹黨一開始是人民民主選舉出來的,而後來卻變得鎮壓本國人民、侵略世界人民的根本原因。
總之,世界上、歷史上任何的政黨都無出於這三種政黨類型之外的。政黨的類型決定著政黨的性質。有些政黨標榜著自己是人民的僕人,自己是多麼高尚、進步、民主的,但是,我們只要看他是哪一類型的政黨,就可以看出他的陰毒、沒落、腐敗與專制。(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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