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寐:敦請中國有關當局立即放人!

中國官方最近兩則拘捕上訪者的新聞報導令人震驚!

第一則消息是:北京警方宣布逮捕2名、拘留16名天安門鬧事者: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七日電(記者吳慶才)北京警方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依法逮捕葉國強、張理積兩名國慶前後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地區製造惡劣事端者,同時對十六名在天安門廣場地區實施不法行為者依法治安拘留。據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於泓源介紹,十月一日十時許,北京人葉國強因拆遷對政府提出無理要求遭拒,從文化宮南門外金水橋跳入金水河內製造事端,造成眾人圍觀、現場秩序混亂,葉國強被執勤民警救上岸後並帶離現場。經查,自今年五月以來,葉國強以上訪為由,多次在天安門廣場地區、政府機關門前和使館區尋釁滋事,製造惡劣影響。北京檢察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十月八日,福州人張理積駕駛小轎車行至天安門廣場金水橋南側時突然向外拋灑傳單,企圖燒燬車輛並自焚,被警察當場制止。經查,張理積在小轎車裡攜帶了兩桶汽油、兩箱鞭炮等大量易爆物品,企圖製造惡性事件。檢察機關以涉嫌爆炸罪批准逮捕。另外,警方還宣布,對楊培權等十六名近期先後攜帶危險品進入天安門或在天安門實施不法行為者依法進行治安拘留。

  此前,九月十五日,安徽省池州市人朱正亮因拆遷糾紛在北京天安門金水橋前自焚一事一度引起國內外關注。此後,天安門地區的寧靜便被打破。據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介紹,從十月一日到十月十六日,天安門地區連續發生多起自殺、自焚未遂以及其它不法事件,驚動了公安部和北京市政府,公安部幾位正副部長和北京市委書記都曾親自前往天安門地區指導治安工作。

  馬振川表示,天安門廣場是國家舉行重大政治活動和國事活動的重要場所,是觀光遊覽的勝地,也是中華民族的代表和象徵,今年國慶期間,共有五百萬各地遊客前來參觀,但個別人把天安門做為製造事端、報復社會、發泄私憤之地,這是法律絕不容許的,因此必須依法嚴懲。


第二則消息是:上海刑事拘留7名涉嫌以進京上訪為名聚眾滋事者

新浪網2003年10月21日04:08 新聞晨報訊:近一段時期,本市少數人以進京上訪為名,多次聚眾圍堵、衝擊國家機關,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嚴重擾亂了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首都的社會治安秩序,他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務院《信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規定。為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府有關部門對他們進行了集中勸返回滬,並予以批評教育。本市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了調查取證,對涉嫌犯罪的7名對象予以刑事拘留。有關方面負責人指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民採用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將得到保護。但是不得衝擊國家機關,不得影響國家機關工作秩序,不得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對以信訪為名擾亂社會秩序的,必須依法嚴肅處理。


這兩則消息透露出來的信息是複雜多樣的。首先,連同網路作家羅永忠被判刑的消息在內,這些信息說明瞭有關當局在政治上正在推行一種變本加厲的控制言論自由、迫害基本人權的極端政策,而「神五」升天和這種政治落後所形成的鮮明對比也說明:無論如何鼓吹文明和進步,中國仍然是一個在政治上極其野蠻的國家。其次,這些案例展示了「盛世中國」政治危機的冰山一角,這些抗爭事件充分說明瞭「喉舌」所編造的各種升平景象不過是迷天大謊。第三,也許人們還可以推測出這樣一種結論:官方公布這些「負面信息」是不同尋常的,此時此刻,中國國家主席、被前人民日報總編輯胡績偉盛讚過的「新三民主義」倡導者胡錦濤先生正在泰國參加「亞太經合組織國家領導人的非正式會談」,在上面上海的消息出臺的當天還要召開「記者招待會」--因此得出這樣一種政治結論似乎是順理成章的:這些信息會給胡錦濤的海外之行造成某種輿論上的麻煩,因此關於權力內戰正趨白熱化的分析就可以得到某種印證。我無意將胡錦濤先生與胡耀邦相提並論,但類似的情況似乎在胡耀邦下臺前出現過:北京的保守勢力在胡耀邦的一次出訪前「及時」地公布了對某些「自由化分子」的處理結果,而使胡耀邦對海外記者的追問深感狼狽。

我對關於宮廷政治的詳細評論缺乏足夠的興趣。本文關心的是:這些被拘捕的鬧事者的命運。稍有現代法律常識的人都清楚:這些人無罪,有關當局強加於他們身上的罪名和拘捕他們的理由都是極其荒唐可笑的。更可笑的是,這些顯然違反基本法治精神和政治常識的理由竟然還能冠冕堂皇地向外公布。我們撇開上海有關當局列舉的那三部「惡法」不談--即使根據這些「惡法」,拘捕上訪者也同樣是缺乏「法律」根據的--主要討論下面這個司空見慣的政治名字:「鬧事者」(「上海話」稱「滋事者」)。這個詞成為中國大多數政治迫害事件的經典用語。

什麼叫「鬧事者」?這各詞首先不是一個正規的法律用語,在任何文明國家的任何法律規範性文件中,都見不到這樣一個不倫不類的「法律用語」。這個詞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我在一篇文章中曾經說過:「鬧事」在文化上具有侮辱性,是家長經常用來訓斥孩童的。中國政府屢次使用這個具有侮辱性式偏見的用語來指控抗議者,至少說明瞭今天中國政府的大家長心態根深蒂固。同樣重要的是,把所有人權訴求指責為「鬧事」,特別是把在天安門廣場上表達公開抗議的行動說成「別有用心」,這不僅表明瞭一種非常落後的帝王觀念,也說明瞭中國政治完全缺乏面對現代政治文明的誠意和能力,更缺乏直面罪惡、重建社會公正的勇氣。退一步說,如果「鬧事」構成了違法的事實基礎,那麼中國「憲法」上所列舉的所有的公民權利都屬於這同一違法行為。當然,事實上這些年來,中國的司法實踐就是這麼過來的,中國是世界上--即使不是唯一的--最著名的將憲法上的公民權利全面「修正」為「鬧事責任」的國家。因此建議當下正在進行的「中國憲法修改運動」可以直接增加「鬧事」這一「修正案」了。

最近愈演愈烈的人權迫害事件的確令人震驚。這個國家已經從公開保衛腐敗(以周正毅案為代表)發展到公開拘捕上訪者這一地步了。這種變化所傳遞出來的信息再一次提醒人們警惕:「後改革時代的法西斯主義」也許正在到來(參見拙文《90年代的中國法西斯主義思潮》)。酒泉和內蒙古大草原上的民族主義歡呼並沒有減輕我們的憂慮,甚至為這種憂慮提供了更多意識形態上的理由。現在,我們正面對一起新的天安門事件,葉國強、張理積等普通公民成為這一事件的受害人。我們現在能做的是什麼呢?拋棄幻想,竭盡全力敦請中國有關當局立即放人!


(2003年10月21日星期二)(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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