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嘆:羅永忠!

剛剛在天涯社區看到「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網民羅永忠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反動文章而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判決書」的消息。頓時,心情沉沉地!--可嘆啊,可嘆!羅遠忠,你一個殘疾人,怎麼會不知天高地厚地寫那些「反動文章」呢?你是知道你在「犯罪」的,可你卻「知法犯法」。因此,你因文獲罪,罪有應得!
  
  我真想對你說多數成年人會向你說的話:你是一個殘疾人,本應得到社會的救助,本應對黨對殘疾人的優待政策心懷感激,可你卻恩將仇報,「撰寫反動文章數篇,在網際網路上公開發表,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你說說,你怨誰?!你有「想法」想表達,也得看看天時地利人和,你這不是拿雞蛋往石頭上碰嗎?!
  
  你讓我無話可說!……
  
  唉!--我在自嘆!我也算是個願意在網際網路上發點東西的網民,因為我「老謀深算」,故,儘管有些人也想從我的文章中找點他們感興趣的東西出來,可,至今仍竹籃打水。羅永忠,我幫不上你,而你卻幫了我--你的下場給我敲響了警鐘:寫文章是可以「獲罪」的!今天,我嘆你,可知明天誰嘆我?!
  
  --強烈要求、支持羅永忠上訴!!!
  
  --你作為一個年輕人、殘疾人,沒有任何其他犯罪記錄,只是寫過那麼幾篇不會有什麼份量的「反動文章」(說實話,我沒看過。但我想,他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專生是寫不出有什麼真正的「煽動性」的「反動文章」來的,僅僅是文章的題目具有「煽動性」罷了。要論「反動」,他決不會比青年作家余傑的文章更「反動」!),絕對不應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那樣的話,余傑就應該被判處死刑!)!你既已認罪,應該得到「寬大處理」!
  
  我幫不上你啊--我的弟兄!!!
  
  --但,我想,你因之獲罪的網際網路可能幫上你!
  
  朱魯子
  2003,10,20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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