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情歌」不能隨便唱了
「跑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雲喲…」被唱了數十年的「康定情歌」,因涉及版權問題,以後凡涉商業行為,都不能再隨便「溜」了,目前已知的行情是,凡利用「康定情歌」,每分鐘需付一千元人民幣。「康定情歌」版權之爭緣起於北京金英馬影視公司投資的三十集電視連續劇「康定情歌」,該劇由陶紅、胡軍、唐國強、斯琴高娃、葉童、翁虹等明星加盟,可算是今年中國國產電視劇中陣容最強的一部大片。
據「京華時報」報導,由於是該片是根據歌曲「康定情歌」虛構的愛情故事,所以「康定情歌」的旋律貫穿全劇,因此而引發了版權之爭。金英馬公司認為,「康定情歌」是民歌,其版權在國家,使用應是免費的。
但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卻指出,「康定情歌」並非傳統意義上的民歌,它有版權所有人登記在案。它是著名老音樂家江定仙整理加工並精心編配的。雖然江定仙已去世,但他的後人還在。按照中國音樂著作權法的規定,作者在去世後五十年的版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電視製作一方應按規定向音樂著作權協會打招呼,並支付費用。費用計算標準為每分鐘一千元人民幣左右。
至於有人將「康定情歌」的曲調和歌詞稍作改動用於商業行為。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負責人表示,改動歌曲一樣需要經過版權人的同意,「擁有這首歌曲的版權,就同時擁有改編權,版權人改動是可以的,但別人要改動就必須經過版權人的同意。」
中國時報報導說,有關歌曲版權糾紛已有好幾起。一九九三年,由滕文驥導演的「在那遙遠的地方」,就因為電影歌曲問題,引出了羅大佑和王洛賓的官司。前不久,郭頌「烏蘇裡船歌」的官司也一樣涉及民歌改編問題。而去年曝出的「激情燃燒的歲月」歌曲侵權一事,至今還沒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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