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令」成為學校學費漲價的「護身符」

一邊是政府發布價標準制止學校亂收費,一邊卻是學校在限價範圍內學費高漲引起眾人不滿。今年河北省各中學的暑期招生中,就出現了大量這樣「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迷局。

  7月下旬,河北省保定市一位考生考上本市第一中學,其錄取通知書上要求「交費1.8萬元」,而往年的價格是9000元,學費在一年後足足漲了一倍。當這位考生第二天持錄取通知書到一中報到時才知道,學校竟以291分為線,291分收費9000元,在此基礎上,少1分加收1000元,收費直至2萬元封頂。


  無獨有偶,在河北省張家口市一所私立中學,考生在7月15日報名只需交費1200元,但是如果在7月18日報名,那就需要交7500元,3天憑空漲了6300元。對於收費標準的變更,該校負責人解釋,當時在學校的招生問題上估計不足,收費標準定得比較低。但學校在報名期間,看到報名的學生很多,而學校在招聘教師、建設校舍等方面的開支太大,因此將收費標準做了一些調整。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一所中學,該校幾名初二學生的家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反映,去年孩子上初一報名時,學校許諾一年的學費是2600元。到今年暑假時,學校突然提高了學費標準,一下變成了4400元。學校這一做法引起了許多家長的不滿,為此,該校上百名學生家長多次到石家莊市教育局上訪。據一位家長說,他和妻子一個月的工資加起來才1000多元,當時選擇這所學校看中的就是學費不高上得起,現在一下漲這麼多,他根本無力承受。更多的家長是感情上無法接受,覺得學校欺騙了他們,有家長這樣比喻,好比買票坐上火車後,突然列車員告訴乘客,車票漲價了,要求補齊,「這能讓人接受嗎?」


  雖然家長們怨聲載道,但記者調查後卻發現,這幾所學校的學費暴漲,並沒有違反有關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對公立學校,收取高學費的範圍無一例外地指那些擇校生,私立學校的隨意性就更大,而上面的例子要麼屬於公立學校的擇校生,要麼屬於私立學校招生。河北省教育廳2003年向社會發布了河北省大、中、小學校收費標準,其中規定,擇校生基本收費限額為:設區市直屬省級示範性高中不超過2萬元,其他省級示範性高中不超過1.2萬元,一般高中不超過6000元。然而,這個本是為治理教育亂收費而發的文件,卻成為一些學校學費漲價的理由。石家莊市這所中學學費的漲價,也是經過石家莊市物價局、財政局、教育局批准的。


  按國家有關規定,孩子從上幼兒園到上初中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中和小學堅持就近入學原則,一般不准招收擇校生,即使接收擇校生也必須符合條件。但家長常常對就近的學校不滿意,擔心耽誤了孩子的前程,於是寧願高價轉投他校。這樣一來,自然而然抬高了一些學校的入學門檻。


  但一些學生家長認為,學校收費應該考慮到學生家庭的承受能力。河北省制定2萬元最高限價初衷是為了制止亂收費,但在操作的過程中不見降價反見漲價,類似於1分1000元的標準,3天漲了6300元的事實,乃至學費從2600元漲到4400元的現象,這麼高的漲幅到底是怎麼算出來了,難道學校說咋樣就能咋樣嗎?如此不透明的學費高漲,真的讓他們很困惑。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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