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決策失誤買單 ?

據國家審計署長消息,2002年,決策失誤給國家造成損失72.3億元。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呢,就是中國13億人,每人要為決策失誤買單5.56元。我們相信,這個數字是很保守的,實際要大得多。再加上國有資產流失、貪污腐敗分子鯨吞的,這應該是個天文數。

這讓我想起曾經看過的一幅漫畫,一位外國人很窮困潦倒的樣子,在中國的一家酒店門口,遇到了位大腹便便,酒足飯飽後用牙籤剔著牙的國有企業的領導人。這位中國人看著外國人丟魂落魄的樣子,便問:「老兄,怎麼了?」。外國人回答:「我破產了」。中國人哈哈大笑,「我也破產了」。都是遇到同樣倒霉的事,但不是同樣的倒霉。我們的國企領導人把企業搞垮後,並沒有半點的痛苦狀,還是一樣的大吃大喝,春風得意。這位外國人聽後,一臉愕然。外國人當然搞不明白這是為什麼,中國的事情就這麼有趣、滑稽。

外國人不明白,我們自己卻應該明白。國有企業是國家的,國家的是大家的,大家的便不知道是誰的。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成千萬、上億元的損失,成千上萬的職工下崗失業,而作為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卻屁事沒有,大不了就地免職,有的還異地高升。我們至今也沒有看到有哪位搞垮了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受到責任追究,國有資產損失上億元,而作為負有領導責任的人一點損失也沒有,這真是對領導愛護有加。就是真的追究起責任來,他們也有很好的說詞,「代價論」、「學費論」,都上升為成套的理論學說,他們最後也會將責任推得干乾淨淨,你能把他如何。最後誰來負責呢,就只有咱老百姓了。可咱也想不通,這企業領導人是上面選的,不是咱們自己挑的人,憑什麼咱要對他的失誤買單呢?

這就是我們多年來的體制毛病,造成了這種社會不公平。國有資產產權不明,權責不明。如果不盡通過改革解決好體制上的問題,國有資產的流失將會加劇,決策失誤將會造成更大的損失,一些貪官污吏將從中大肆貪污。要通過改革,建立起新的國有企業領導選拔用人機制,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讓決策者為決策失誤買單。(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吳 彬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