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過去一段時間來,政府和有關專家學者已經注意到了生產安全問題的嚴重性,因此各種法律條文與行政措施不斷推出。上個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還專門頒布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一些專家學者也針對生產安全問題發表了一些很有見地的研究報告。可是,這些政府官員和部分專家們的思維始終跳不出法律管制和行政手段。他們反覆強調的是法制不健全,政府與企業的生產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不力。因此他們的做法始終停留在對企業和企業主的整頓、懲罰、再整頓、再懲罰的思路上。比如,因為河北辛集花炮廠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因此不僅河北,全國各地都對花炮廠進行大整頓。同時,各地臨時出臺一大堆沒有經過周密思考的規定、通知之類的法規文件等。據報導,僅僅江西一個省就宣布對830多家鞭炮廠實行停產。無可否認,這樣的強力措施確能暫時起到減少工傷事故的作用。但是,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一來這些工廠不可能長期處於停產,否則這些工廠的工人們又成了龐大失業大軍的一員。二來這些合法的工廠一旦被政府強制停產,那麼,由於市場經濟的自我調節和產品需求度的增加,更多的非法工廠就會出現。它們將完全置於政府的管理之外,無疑將使生產安全問題更形嚴重。
因此,要想真正解決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率居高不下的問題,除了要反覆強調生產安全的重要性,從法律上保證企業對生產安全的投入和加強政府的監督職能外,最重要的一步應該是允許工人直接參與生產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具體地說,就是允許工人們組織自己的獨立工會,通過工會參與管理和監督企業的生產安全。事實上,由於生產安全與工人的關係最為密切,他們才是最關注生產安全的群體,只有當他們能真正在生產安全方面發揮作用,生產安全問題才有可能真正得以解決。而有關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才可能真正得以實施。也許有人會說,政府不是設立了總工會嗎?遺憾的是,總工會因為長期依附於政府,因此已經喪失了它應有的保護工人、為工人爭權益的功能。而且,在很多時候,這些工會的幹部已經褪變成當局欺壓工人的幫凶。當然,有了獨立工會以後,也不是什麼事情都自然解決了。加強工人的生產安全意識以及在必要的時候專門對他們進行這方面的培訓等,也是非常必要的。不過,只要工人們有了自己的工會及有條件參與生產安全的管理與監督,他們一定會自覺地努力提高這方面的素質。他們也一定會主動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比如說,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因此,如果某企業生產安全不合標準,工人們就有權根據這一法律條款拒絕出工,直到問題解決。只有這樣,企業主才有可能真正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投入必要的資金加強生產安全。其結果將是企業和工人的雙贏局面,而不是現在這種事故頻發狀況下企業和工人的雙輸。
現在的問題是,政府是否真正有勇氣讓中國的工人像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工人一樣擁有自己的獨立工會,是否真正有決心解決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損害的生產安全問題。(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唐柏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