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現象:國家3部門是青年幹部犯罪重災區

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不久前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王雙進向媒體介紹了當前職務犯罪的三大趨勢,第一條就是貪官的層次向高學歷、年輕化發展。

  此前,廣東、山東以及遼寧等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也發現:職務犯罪高學歷、低齡化現象已日趨明顯,由以前的「59歲現象」到現在的「39歲現象」、「35歲現象」,甚至「26歲現象」,屢見不鮮。

  最新一期的《瞭望》週刊報導說,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敬大力告訴記者,2002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不滿35歲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案件7331人,佔全年38022人的19.28%;共立案不滿35歲的國家工作人員瀆職案件2820人,佔全年9677人的29.14%。今年1至5月的統計中,這兩個比例依然居高不下。

  青年幹部犯罪呈四大特點   不少專家談到青年幹部職務犯罪問題時都深感痛心:這些違法犯罪的青年幹部大多35歲到40多歲,正是事業穩定並漸入佳境,有的剛剛走上重要的領導崗位,是國家重點培養的人才,被黨組織、社會和家庭寄予厚望,他們的犯罪,對整個社會來說都是極大的損失。

  2000年9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的偵查員出現在陳波面前時,他正在中央黨校學習。陳波是北京長空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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