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不是出於「去反」和「被反」哪來的黨?和:張英紅《反黨不是罪!》

【看中國報導專稿】反黨不是罪!這個命題貼切又醒目,一語中的。但還可以更深它一層,即:不是為了去反別的黨和被別的黨所反,又怎麼會產生出「黨」來呢?所以把反黨當作敵人,反革命,敵對勢力,判其有罪,簡直是不講常識。犯著一個「不准水流動!」的顛狂病。

我們從黨是什麼,政黨的本性;等方面闡述過這個問題,讀張英紅的文章,啟發出另一個思想----政黨的功能問題。當然這個問題被包含在黨的本質裡,但未被清理,今次將它做專題一談。

因為「政黨有用」它才被發掘出來,成為社會事實的。
政黨的用處是幹什麼呢?這個問題與「政黨是什麼」一個答案:用來聚集同志,壯大力量,去作用他黨,當然包含被他黨所作用。這就是它的功能,解決這個問題極簡單,但為什麼就該是這個功能而不是別個?就要更深入一層。

這就是人的意識個體獨立性的必然後果,形成意識的條件是同一個,不論你在地球的哪個角落,人類意識在宏觀上就是一個,但形成具體意識的背景卻各是各的----世上不只是沒有兩條一樣的河,也沒有兩個絕對一致的意識,卻有某些方面相同的意識,因此在人群中能形成許多個體意識在某些領域上的共識,也有在一些意識上的共同;有在某些事物,某些方面的一致看法。很自然地----黨就形成了。相同意識聚集為一體,力量壯大了,發生作用和受作用的力量增強了。如果不是為了發生作用,就絕對不會有政黨。可是只要有人群,意識的個別性就非發生衝突不可,既有意識上的矛盾與衝突,政黨也就不能避免。

因此,我們看清了政黨的原因就是意識----意識的獨立性與差別性。
意識是一種交流的東西,它的對立也是從交流裡表現出來的。因此意識雖可用於對立和衝突,卻並不涉及人身。政黨的形成不是人身,而是意識。共產黨與國民黨之間的鬥爭並不是政見(意識)上的矛盾,而是出於對政權的慾望,是共產黨搶權。49年之後的共產黨是怎麼來製造反革命、右派、敵人的?我們就可以把這些親歷當作理解共產黨對國民黨鬥爭的比擬。

因此,真正的政黨矛盾,黨際鬥爭,是理性內的,是100/100的主觀世界,它是通過交流來展開,又通過交流來實現或克服,並不攻諸人身。人身是另一世界的東西----客觀世界的。

接下來就考證什麼是罪?「違反憲法,刑法的為罪」。這說法不行,揭示不出罪的本質。罪必須是侵犯性、攻擊性行為。而且只有對著客觀世界的東西才能談到侵犯。辱罵是精神的污辱,但它是對一個具體客體的辱罵,才能使侵犯成立,精神攻擊也必須對著真實的人。所以,罪行必須是客觀世界(或物質品)的侵犯或攻擊:人身、財產、精神……等等。

這就可以看出反黨有罪純係惡狼的仗勢欺人,黨是精神的產物,對黨的攻擊只能是使用某些精神,對著另外一些精神,說到底是理性內的鬥爭,是思想與思想的交鋒。

一種在功能上就是用於反對,並且又是在互反對之中才成立起來的東西----黨,它指控對它的反對是罪行。

也虧共產黨人想得出,坊間巷裡胡吵亂罵時常有這樣的對陣:
「你憑什麼看我?」
反詰是:「你不看我,怎麼知道我看你?」----
這是對反黨有罪的絕妙諷刺!也是對共產黨是個惡黨、霸黨的有力的揭露。
共產黨指控反黨有罪,勿寧是指控眼睛看東西有罪。眼能不看?眼不看東西還叫眼?眼的功能既是看,又怎麼能保證醜的惡的不進入視野?

黨的功能就是去反,又怎麼保證你自己不被反呢?
說反黨有罪,這同時也給出了----黨就有罪!因為要是沒有反的經驗,它怎麼知道自己的被反?!所以:

反黨有罪=黨有罪。
政黨的活力從哪裡來?答曰:從被反對裡來。
像共產黨那樣,拿著槍去襲擊的不是國民黨,也不是反黨,而是搶劫國家,是真正地顛覆國家!打鬼子它躲延安種大煙,鬼子一敗它派人搶地盤,這不叫反黨,這叫攻擊。這不是政黨行為,而是土匪行為。

張文指責毛澤東身體力行黨派互反,其實非也,那是環境事實,不是毛共理性上的自覺,那時共黨所在的世界環境裡就有他黨,環境裡有他黨,它能逃出環境的客觀事態性嗎?不能!他自覺不自覺都得對著他黨去行為?問題在於49年共產黨製造了一個沒有政黨的總環境,那麼它也就同時抽去了自己做為一個真正政黨來存在的條件。真正政黨的性質就同時喪失。

民主黨、共和黨把自己叫做黨,這是說:我們是政黨環境裡的,政黨條件下的政黨。就是只有在政黨的存在環境之下才有政黨的真正存在。

共產黨把自己叫做黨是取消了存在環境和存在條件的黨。二者之間有本質上的差別:

在政黨的環境條件下,政黨是有政黨性質的,維持了政黨的功能的黨,受功能的支配----它在理的範圍內去反他黨,又被他黨所反,就不間斷地維持了生命----在互相反對中吸收營養,排除廢物,保持了機體的活力。這叫流水不腐。

只把自己稱為黨是一回事,而一個集團,一勢力是不是一個客觀意義的黨,這是另一回事。只有在客觀上具有政黨的性質,保持著政黨的功能,它在這一互作用機制裡保持生氣,維持生命。從這一意義上作判斷:共產黨不是一個具有客觀性質和功能的政黨。提出「改革」這個步驟就是共產黨不是一個政黨的證明,共產黨不能像正常政黨那樣排除廢物,當然也不能吸納,它誤把權術當黨性,只剩下貪婪與殘暴這兩個性。如果讓共產黨恢復到毛澤東還承認黨派那個水平,則它就成了諸黨中的許事實,獨尊也就喪失,也就不是共產黨了。沒有人能改革共產黨。

共產黨的大道只一條:垮臺!
政改,是走進墳墓!----找死!
拒絕政改,是等著入土!----等死!
那麼,共產黨就絕無出路了嗎?
參加進共產黨的那些人,本來就還是人,不存在有沒有出路。(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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