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北京的一個早晨

7月4日是星期日。早晨,我們去參加長安街附近煉功,卻看見這裡已經被柵欄圍住,而且有警衛把守,不准隨便進入。七點,大家相繼趕來,準備在原煉功場地附近的一個街心花園裡煉。這時,來了不少公安和街道辦事處人員,他們說不能在此煉功,並拿出一份某街道辦事處通知,內容大體是:根據北京市政府〔1999〕91號通知,為維護環境衛生和社會秩序,在長安街等重點地區,未經批准,禁止舉行集體活動。

我們覺得這份通知不能以理服人。因為6月15日,中辦國辦信訪局在全國各大媒體已公開聲明:對各種正常煉功活動,各級政府從未禁止過。而」通知」顯然與中央精神有違。於是大家向公安人員解釋,法輪功學員已在這裡煉功一年有餘,從未乾擾社會秩序,相反,以往每週日舉行大型煉功活動時,都有學員主動維持秩序,碼放自行車,走後不留一紙一屑。而且大家煉功時橫成排,豎成列,衣著整齊,動作舒展大方,充分體現了東方古國禮儀之邦的風貌。這麼好的群眾性體育活動,不正是為國慶五十週年的最好獻禮嗎?

從通知的內容上看,好像並不是針對法輪功的,其他形式的鍛練也不能進行,但是我們卻看到煉功點東邊有一群人在練太極拳。

無法煉功,法輪功學員就靜下心來,對公安人員講:我們的師父是李洪志老師,李老師教人向善,做人以「真、善、忍」為準則。法輪功淨化身心,功效顯著等等。

公安人員見無法驅散學員,就找來民工噴農藥,學員們退到一邊,等噴過之後,又回來準備煉功,沒想到農藥車又開回來再噴,這次許多學員沒有動,農藥就噴在了身上,可是大家都默默地忍受著,希望能以自己的行動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學員是好人。後來,大家發現噴出的農藥並不像農藥,而像水,可能公安人員也不忍心看著這麼多善良的人們受到傷害。但是無奈必須履行公務,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

功雖然沒有煉成,但學員們都沒有怨言,對公安人員解釋法輪功的真正特點。有學員見到一樹花被噴得七零八落,十分不忍,上前告訴他們,要愛護花草樹木,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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