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23條通過香港《信報》可能停刊

香港《信報》一名董事表示,該報董事局並不反對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現正進行審議的《國安條例》倘原封不動地獲得通過,他們會考慮將信報賣盤或者結束經營。

  他們指站在做生意的立場,當一間公司對前景感到不明朗,管理層有責任做出這樣的決定。《信報》是香港著名自由派財經類報紙,經常發表批評港府和北京當局的文章。

  據香港文匯報披露,筆名曹仁超的《信報》董事曹志明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該報的董事局對於現行條例有憂慮,例如當局可以未經法庭簽發搜令,即可入屋搜查或凍結財產。他又指內地部分傳媒在採訪周正毅事件時,曾引起不少麻煩;倘國安條例通過,本港在採訪類似新聞時,可能會被視為擾亂內地金融。故法例倘獲通過,該報將「無法保證員工平安」。

  他個人認為,倘現行草案加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以及規定警方必須取得法庭搜令,方能入屋搜查,他將繼續辦報。筆名林行止的《信報》社長林山木日前在他的專欄指出,倘特區政府不修訂國安條例草案的建議,「辦報就會隨時誤蹈法網」,屆時「《信報》會考慮是否繼續辦下去」。

  《信報》董事曹志明接受傳媒有關《信報》近年一直尋求賣盤一事的查詢時聲稱,《信報》萬一賣盤,與財政無關,因為過往兩年,該報每年虧損少於1000萬,目前資金足以支持未來10年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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