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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3条通过香港《信报》可能停刊

 2003-07-07 17:08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香港《信报》一名董事表示,该报董事局并不反对特区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但现正进行审议的《国安条例》倘原封不动地获得通过,他们会考虑将信报卖盘或者结束经营。

  他们指站在做生意的立场,当一间公司对前景感到不明朗,管理层有责任做出这样的决定。《信报》是香港著名自由派财经类报纸,经常发表批评港府和北京当局的文章。

  据香港文汇报披露,笔名曹仁超的《信报》董事曹志明在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该报的董事局对于现行条例有忧虑,例如当局可以未经法庭签发搜令,即可入屋搜查或冻结财产。他又指内地部分传媒在采访周正毅事件时,曾引起不少麻烦;倘国安条例通过,本港在采访类似新闻时,可能会被视为扰乱内地金融。故法例倘获通过,该报将“无法保证员工平安”。

  他个人认为,倘现行草案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理由,以及规定警方必须取得法庭搜令,方能入屋搜查,他将继续办报。笔名林行止的《信报》社长林山木日前在他的专栏指出,倘特区政府不修订国安条例草案的建议,“办报就会随时误蹈法网”,届时“《信报》会考虑是否继续办下去”。

  《信报》董事曹志明接受传媒有关《信报》近年一直寻求卖盘一事的查询时声称,《信报》万一卖盘,与财政无关,因为过往两年,该报每年亏损少于1000万,目前资金足以支持未来10年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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