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女孩遭掠走蹂躪續:校長老師只受批評教育?
本報《3月7日起 8歲女孩深陷噩夢》一稿發表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瀋陽一位李姓讀者致電本報編輯部說:「事發地學校管理如此混亂讓家長怎敢送孩子上學?」眾多讀者在發表意見時一致認為,除對凶手全力追查,嚴懲不貸外,苗苗所在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
呼聲
苗苗受害事件遲遲得不到處理,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鞍山市離退休教師幫教團常務副團長陳忠寶昨日告訴記者:「苗苗在校園被掠走強暴事件多麼慘痛!但是我們沒有聽到任何富有正義感的答覆!」
據瞭解,在走訪多個部門未果後,苗苗的父母帶著孩子,拿著苗苗的血褲和成績單,來到鞍山市離退休教師幫教團懇求救助。平均70歲高齡的幫教團組團成員自費騎車到千山區及寧遠鎮調查取證,當這些離退休老教師為這位可憐的小姑娘呼籲、協調時,得到的卻是冷落和白眼。有位領導同志告訴陳忠寶:「你們這些老頭子不在家享清福,大熱天的跑來跑去不累嗎?」
退休前從教34年的陳忠寶證實,幫教團介入此事後遇到了多重阻力和百般刁難,他說:「我認為苗苗受辱事件遲遲得不到處理,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定調①
對校長、教師給予批評教育
昨日,記者在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看到了由鞍山市千山區寧遠鎮教育辦公室出具的《關於寶得小學學生苗苗事件的處理意見》。這則於4月16日,即事發1個多月後匯總出的處理意見認為:(應)對校長、教師給予批評教育。
定調②
學校沒有任何責任
鞍山市千山區寧遠鎮教育辦公室副主任倪擁昨日告訴記者:「我們的學校沒有任何責任!」他的理由為:國家教育部門沒有給學校下發「看大門」的編製和經費。
定調③
讓一份調查說明「說話」
在昨日的採訪中,鞍山市千山區寧遠鎮教育辦公室出具相關事件調查說明。該說明否認了有多位學生證實的,關於代課教師李某在苗苗被歹徒劫持後,離開課堂去洗澡的說法。
調查說明中寫道:「3月7日下午2時30分左右,寶得小學正常安排學生大清掃。由於一年級學生較小,該班代班教師便主動替學生擦玻璃,有部分學生到學校操場自由活動。」
慘劇隨即發生。陌生男子騎摩托車從北門闖入,騎至操場將苗苗劫走。調查說明交代了一個驚人的巧合:苗苗於3月7日下午3時10分獨自一人回校,而代課老師也正於下午3時10分結束了勞動。也就是說,兩人幾乎於同一時刻回到了班級。
在苗苗長達40分鐘的「消失」後,結束勞動的代課老師開始了第一次點名,結果為一人不缺。該調查說明表示「由於該生未向教師和學校說明事情的經過和結果,教師安排學生學習。下午3時30分,教師去洗澡」。
直至當日下午4時許,該班其他同學發現苗苗在班級哭泣,打電話告訴其家長到校。代課教師起初認為只是碰傷,「簡單交代後讓家長帶走」。當晚7時,該校校長方瞭解到苗苗到醫院看病。
底線
學校最多隻肯賠償1萬元
鞍山市千山區教育局黨委副書記蒲潤祥接受採訪時說,教育局領導很同情受害女生的遭遇,並非常重視事件善後處理事宜。
當記者問及教育部門有無進一步調查核實該事件進程,及處理相關責任人的意向時,他未予明確答覆。寧遠鎮和千山區教委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待抓獲元凶後再行處理責任人。當記者追問若抓不到元凶,責任人是否就得不到處理時,卻沒有得到回答。
考慮到苗苗家庭比較困難,寶得小學有意給予藥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補助1萬元。家屬與校方進行多次協商未答成一致意見,鞍山市千山區寧遠鎮教育辦建議此事項由法院裁決。
觀點
保證學生安全是對小學最起碼的要求
遼寧弘揚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庭義認為:
小學校在上課期間(包括課間休息),應當有門衛,如果因學校經費等原因不設門衛也應當封鎖大門,外來人員應當履行登記制度。不能使閑雜人員到學校如入無人之境,這是對小學校最起碼的要求,否則無法保護未成年學生的生命安全。
如果說一個小學校不設門衛,也不緊鎖大門,犯罪份子到學校將女學生拖走也不能發現或發現後不去盤問以及不加制止和報警,這都說明學校在安全保衛及日常管理方面存在嚴重漏洞。
遼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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