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声
苗苗受害事件迟迟得不到处理,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鞍山市离退休教师帮教团常务副团长陈忠宝昨日告诉记者:“苗苗在校园被掠走强暴事件多么惨痛!但是我们没有听到任何富有正义感的答复!”
据了解,在走访多个部门未果后,苗苗的父母带着孩子,拿着苗苗的血裤和成绩单,来到鞍山市离退休教师帮教团恳求救助。平均70岁高龄的帮教团组团成员自费骑车到千山区及宁远镇调查取证,当这些离退休老教师为这位可怜的小姑娘呼吁、协调时,得到的却是冷落和白眼。有位领导同志告诉陈忠宝:“你们这些老头子不在家享清福,大热天的跑来跑去不累吗?”
退休前从教34年的陈忠宝证实,帮教团介入此事后遇到了多重阻力和百般刁难,他说:“我认为苗苗受辱事件迟迟得不到处理,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定调①
对校长、教师给予批评教育
昨日,记者在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看到了由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教育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宝得小学学生苗苗事件的处理意见》。这则于4月16日,即事发1个多月后汇总出的处理意见认为:(应)对校长、教师给予批评教育。
定调②
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教育办公室副主任倪拥昨日告诉记者:“我们的学校没有任何责任!”他的理由为:国家教育部门没有给学校下发“看大门”的编制和经费。
定调③
让一份调查说明“说话”
在昨日的采访中,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教育办公室出具相关事件调查说明。该说明否认了有多位学生证实的,关于代课教师李某在苗苗被歹徒劫持后,离开课堂去洗澡的说法。
调查说明中写道:“3月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宝得小学正常安排学生大清扫。由于一年级学生较小,该班代班教师便主动替学生擦玻璃,有部分学生到学校操场自由活动。”
惨剧随即发生。陌生男子骑摩托车从北门闯入,骑至操场将苗苗劫走。调查说明交代了一个惊人的巧合:苗苗于3月7日下午3时10分独自一人回校,而代课老师也正于下午3时10分结束了劳动。也就是说,两人几乎于同一时刻回到了班级。
在苗苗长达40分钟的“消失”后,结束劳动的代课老师开始了第一次点名,结果为一人不缺。该调查说明表示“由于该生未向教师和学校说明事情的经过和结果,教师安排学生学习。下午3时30分,教师去洗澡”。
直至当日下午4时许,该班其他同学发现苗苗在班级哭泣,打电话告诉其家长到校。代课教师起初认为只是碰伤,“简单交代后让家长带走”。当晚7时,该校校长方了解到苗苗到医院看病。
底线
学校最多只肯赔偿1万元
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蒲润祥接受采访时说,教育局领导很同情受害女生的遭遇,并非常重视事件善后处理事宜。
当记者问及教育部门有无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事件进程,及处理相关责任人的意向时,他未予明确答复。宁远镇和千山区教委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待抓获元凶后再行处理责任人。当记者追问若抓不到元凶,责任人是否就得不到处理时,却没有得到回答。
考虑到苗苗家庭比较困难,宝得小学有意给予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补助1万元。家属与校方进行多次协商未答成一致意见,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教育办建议此事项由法院裁决。
观点
保证学生安全是对小学最起码的要求
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庭义认为:
小学校在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休息),应当有门卫,如果因学校经费等原因不设门卫也应当封锁大门,外来人员应当履行登记制度。不能使闲杂人员到学校如入无人之境,这是对小学校最起码的要求,否则无法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如果说一个小学校不设门卫,也不紧锁大门,犯罪分子到学校将女学生拖走也不能发现或发现后不去盘问以及不加制止和报警,这都说明学校在安全保卫及日常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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