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寶雞一副局長模仿局長筆跡簽字報銷嫖資

寶雞市馬頭灘林業局副局長(副縣級)李廣生,摹仿局長筆體在發票上簽字,分數十次將自己住宿、購物甚至嫖娼的花費全部報銷。日前,李廣生因涉嫌貪污被依法逮捕。

  據悉,自1999年12月至2003年5月期間,李廣生從寶雞市某飯店商品部為個人少量購物,卻要求該部為其虛開住宿費和購物發票19張,後摹仿局長李某簽字,將發票在本單位財務科全部報銷,從中貪污公款5880元;李廣生還要求寶雞市某飯店將他在該飯店娛樂部洗浴中心消費的16914元,分24張發票開成住宿費和餐費,採取同樣方式在本單位財務科全部報銷;另外,他還將在寶雞市某賓館桑拿部消費的1780元和某娛樂場所消費的7590元虛開為住宿費、招待費和餐費發票,均採取模仿局長簽字的手段,在單位財務科報銷貪污。李廣生報銷貪污的這些費用中,有一部分系其嫖娼費用。目前,寶雞市檢察院正對李廣生涉及的其他犯罪事實展開調查。

  檢察機關認為,李廣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冒領,貪污公款達32164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之規定,涉嫌貪污犯罪。6月2日,寶雞市檢察院將其依法逮捕。

(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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