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教授被謀殺 行凶大學生被判死緩惹爭議

2002年10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發生了一起綁架、謀殺案。安徽大學學報編輯部副編審、中文系兼職教師、南方出版社第一編輯部兼任主任吳章勝在其辦公室內被三名有著較高學歷的歹徒殺害,而策劃並指揮此次綁架、搶劫、殺人案的嚴廣吉,正是吳章勝手下的員工。

  2003年5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嚴廣吉、耿領死刑;判處陳李、張姝岩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判決書下達後,立即在社會上引起反響,一部分人認為判決不公,尤其是熟知死者為人的親朋好友,對同是主犯的兩名歹徒被判死緩憤憤不平!

判決書下來後,檢察機關沒有提出抗訴,吳章勝妻子陸芬決定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她在闡述上訴理由中寫到:耿領、陳李、張姝岩不僅是一審法院認定的「11。1」案共同犯罪中的共同主犯,並且還是在犯罪現場直接殺害吳章勝的凶手!他們殺人的手段極其殘忍,滅絕人性。吳章勝不是由其中某一被告用凶器將其瞬間殺害,而是三人合力互動,用電腦連線輪流勒吳的頸部達數十分鐘才致吳死亡的!

   如果現場有一人人性未泯,或是犯意不堅決,或是終止殺人行為,吳章勝都不至於慘死。三被告犯同樣的罪行,為什麼量刑不一樣?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張二人的判決,在量刑的使用上,沒有體現《刑事判決書》中指出的嚴懲罪犯的精神。

   陸芬指出,《刑事判決書》中既然對陳、李的辯護人關於陳系從犯的辯解、張姝岩的辯護人關於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辯解「均不予採納」,陳、張二人也沒有自首立功情節,為什麼要對這二名罪犯從輕量刑,判處死緩?


(摘自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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