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剛案涉及到的23名廣州市政府官員(名單)

孫志剛被故意傷害致死案迅速查清,此案涉及的其他違反黨紀政紀的有關責任人員,經廣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已由廣州市紀委、市監察局和有關單位給予黨紀、政紀嚴肅處分(見下表)。
 
  姓名 原職務 處分

  林培坤 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 行政記過
  盧彥德 廣州市衛生局副局長 行政記過

  唐啟暢 廣州市民政局副局長 行政警告

  單梅葉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黃村街派出所民警 開除黨籍、行政開除

  譚穗渝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黃村街派出所民警 開除黨籍、行政開除

  羅僑安 廣州天可區公安分局民警 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

  劉敦樹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黃村街派出所副所長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

  許偉浚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黃村街派出所所長 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

  陳建華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民警 行政記大過

  韓立平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行政撤職

  吳小明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行政撤職

  楊東勝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 行政撤職

  付 強 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行政記大過

  鄒 琨 廣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辦公室信訪科副科長行政記過

  楊炳坤 廣州白雲區公安分局江高鎮派出所副所長行政記過

  林建榮 廣州市腦科醫院江村住院部科主任 撤職處理

  劉兆江 廣州市腦科醫院江村住院部護士長 行政記大過

  鄧河晃 廣州市腦科醫院副院長 行政記過

  葉建華 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收容遣送科副科長行政撤職

  馮紹裘 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站長 行政記過

  梅廣平 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收容遣送科工作人員 行政記過

  李愛榮 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收容遣送科工作人員 行政記過

  謝志勤 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收容遣送科 工作人員 行政記過

(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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