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民警收錢放走人販子

昨日,記者獲准進入恩施市第一看守所採訪,龍方芝講述了向兩民警交錢脫身的經過。

  32歲的龍方芝說,2000年她開始在新疆租房開洗頭房。去年,她被當地民警抓獲,恩施市龍鳳壩派出所副所長陳沛新、民警張曉斌等人趕來押解她回鄂,因當晚未趕上火車,一行人便在烏魯木齊一家賓館住下。

  「在賓館裡,我問能不能交點錢放了我。後來,我接到哥哥和一個朋友電話,我要他們來救我。第二天下午,哥哥和那個朋友趕來,在另一個房間裡和兩民警協商後告訴我,交3萬塊錢放人。」

  「第三天吃完早飯,民警就把我的手銬打開了。在賓館大廳內,哥哥取出3萬塊錢讓我點數後交給民警,但陳沛新說還得加3000塊。我當時沒錢,只好打了個欠條。」

  龍方芝說,她脫身後還是回去經營那個洗頭房,直到今年又被新疆警方抓獲。



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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