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啟聖:1958-61年中國大飢荒起因研究的綜述
近年來,西方學術界重新關注大躍進期間所造成的嚴重災難,並取得了突破性的研究進展。事實上,西方學者很早就開始注意中國的這次飢荒,但由於資料上的限制,直到80年代中國實行改革開放以後,原來封閉的某些資料得以公開,西方學者才能進行比較系統的研究。由此可以理解,80年代的主要研究都是試圖估算災情的嚴重程度。其中一項比較權威的研究表明,這次災難實際導致了三千多萬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其嚴重程度在歷史上極為罕見。對於這場空前浩劫的起因研究,一直要到90年代才有突破。但最早的研究是在1984年由哥倫比亞大學的伯恩斯坦(Thomas P. Bernstein)首先開始的,他論述了糧食統購和飢荒之間的關係。與此相承的研究在12年後才出現。中國留美政治學學者楊大利在1996年發表了他對大躍進和由此引起的飢荒的較全面的研究成果。其中一個較突出的論點是,飢荒是由公共食堂這個非理性的社會制度所引致的。同時,經濟學者對此也不甘寂寞,同樣是留美學者的張欣和文貫中便在1997年發表了他們的分析成果。雖然其主要論點與楊大利的相似,亦即把罪名歸咎於人民公社體制下的公共食堂,但他們更進一步地認為,1958年末和1959年初全國各地便已大規模地出現飢荒,由此在時間上可以排除掉眾多其它引致飢荒的可能性因素,其主要起因是清楚的和單一的。如果我們將關注點擴展至大躍進對農業生產的破壞的話,那麼林毅夫在1990年發表的一篇論述生產積極性的文章也應包括在內。
本文的目的在於系統地介紹上述這些文章的主要觀點,並加以簡短的評述,以期為讀者提供一些此研究領域中的「西方觀點」。
一. 飢荒的主因──過量的糧食統購
在少數西方研究中國飢荒的文獻中,伯恩斯坦1984年在《理論與社會》(Theory and Society)中的一篇文章可算是「經典」。伯氏認為,新中國在建國後不久所採用的經濟發展策略和蘇聯斯大林式的不盡相同,後者刻意地通過價格「剪刀差」大量和有系統地榨取農民的剩餘來支持國家的工業化。中國雖然在土地改革後沒多久便逐步實行集體化,從而剝奪了農民的私產權利,但直至人民公社成立以前,國家對農村的糧食統購只佔總產量的25%左右,不算過重。這或許可以部分解釋農民在逐漸失去他們對土地的各種權利的同時,農業的生產率和產出為甚麼仍能向上增長。
但過慢的工業化進程令毛愈發焦慮,率然在1958年批判「反冒進」和冬天大搞農業水利建設的基礎上發動了大躍進。農村成立規模較高級社大得多的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伯氏認為,問題的關鍵在於人民公社是在「浮誇風」刮得極為厲害的情況下建立起來的,為了要在十數年內「趕英超美」,不只工業材料的計畫數字訂得很高,就連糧食和其它農產品也被要求達到天文數字。地方幹部面對從上而下的巨大政治壓力無計可施或投機迎逢,虛報糧食數字。1958年的糧食豐收,也助長了領導層盲目樂觀的情緒,糧食的統購計畫當然也隨虛報的產量水漲船高。不僅如此,在當時的政治氛圍中,地方幹部根本很難就糧食問題和中央討價還價(一些後來災情嚴重的省份當時更是爭相「獻媚」),而由於公社規模過大和組織混亂,糧食的產出數字也沒有被準確核實。這種種因素加起來便導致了1959年和1960年糧食統購率猛增至總產量的39.7%和35.6%,然而糧食的總產量實際上卻在急劇下降。1959年的糧食產量實際上比1958年下降了30%之多。簡而言之,大躍進期間造成的三年嚴重飢荒主要是由於政府在統購糧食方面「過了頭」而導致的。
誠然,1959年和1960年的糧食統購和出口都有顯著增幅,但令人感到迷惑的是,在出現糧食短缺和飢餓的情況下,中央為何沒有採取一些緩解的措施,例如減少統購,甚或對災情嚴重的省份輸入更多的返銷糧?同理,當時地方政府為何不積極地向中央求救?更進一步問,是否所有的高層領導,如陳雲、劉少奇和掌管糧食工作的周恩來都沒有確切估計糧食的形勢而向毛進諫?在舉國虛報糧食產量的情況下,我們固然很難要求上層能確切掌握有關的統計數字,但他們還是應該對農村的實際情況有起碼的認識和判斷。所以把災難的大部分責任歸咎於中央領導層對現實情況缺乏掌握未免過於簡單,甚至不可思議。事實上,伯氏也注意到毛是在「廬山會議」後才對農民處境的關注起了變化。在後來的研究中,楊大利便開宗明義地指出毛是在被彭德懷「挑戰」後才為當時降溫的大躍進進一步推波助瀾,此時的主席並不關心農村可能因此而遭受的災難。當然,誰都沒法進一步對此加以引證,但假如這種說法成立,便說明瞭「偶然」事件往往可發揮不可思議的力量而改寫歷史。
伯氏的文章揉合了大量文字材料甚至文學創作,內容極為豐富。此外,他的觀點也很鮮明,即認為飢荒的主要原因就是糧食的過量統購。可是文章並沒有注意到省際之間的災情差別,但十數年後楊大利的文章充分注意了這一現象並有詳細的分析,容後詳述。
二. 公社化、退出權和生產滑坡
林毅夫1990年在美國《政治經濟學報》(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發表了一篇甚具爭議性的文章,此文雖涉及1958-1961年的三年「自然」災害,但其主要目的卻是通過剖析農業生產率的變化趨勢來解釋人民公社的生產率為何在飢荒以後二十餘年仍一直徘徊不前,這段時期的勞動生產率不但低於公社以後的時期,而且也低於從土改到公社成立的時期,而後者與人民公社一樣同屬集體經濟時期。三年的農業災害只是被附帶解釋的現象。
林文從生產率變化趨勢中的一個奇怪現象開始分析。即同屬集體經濟時期,1952-1957年的農業生產率是上升的(當然包產到戶後那段時期的升幅還要大),而1962-1978年的生產率趨勢在一個低水平徘徊不前──尤其是這段時期已屬公社正常運作時期,不比1952-1957年間農業生產不斷經歷組織上的激烈變動。林毅夫對此提出了一個大膽的解釋。他認為,人民公社成立以前,國家雖然曾在集體化過程中不斷侵佔農民的私有財產,但農民卻在各種集體經濟組織中一直保留著自願退出這個經濟組織的權利,即退出權。退出權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農業生產活動異常繁瑣以致對其監督非常困難,所以要把集體生產搞好非得依靠農民自覺的生產積極性。在擁有退出權的前提下,那些「勤勞」的農民可不費吹灰之力地「監督」其它農民。道理很簡單:農民只需核查集體的產出而毋須親自監督相互的日常生產活動。如果他們發現實際產量低於他們心目中的標準,那麼他們便可行使退出權而變回自耕農。由於人人都知道社員享有這種退出權,大家就都不敢怠工,以防有人退社,甚至導致合作社解散而徹底地失掉「規模效應」(economies of scale)。不幸的是,公社化後農民便不再享有這項權利,所以那些懶惰的社員在知道對方已「無計可施」的情況下便開始偷懶,因為偷懶的好處全歸個人所得,而其代價──產量和效率的下降──則由全體社員共同承擔。哪裡怕是只有少數甚或一個人這樣做,最終的結果是大家都少做一點。據此,便解釋了農業生產率為何在人民公社時期一直徘徊不前。
文章認為,相對於其它解釋飢荒的傳統因素,如持續三年的壞天氣、公社規模過大、管理過於凌亂等,退出權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正是公社化把農民最後一項權利也剝奪後,才出現1959年和1960年的嚴重生產滑坡,從而出現飢荒。也就是說,飢荒是因為農產品產量下降而導致的。雖然林毅夫的目的並非為瞭解釋這次災難的原因,但他的這個觀點仍然是清楚的,且和伯氏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
三. 公共食堂與非理性消費行為──飢荒起因的嶄新解釋
近年來,西方學術界對造成大躍進期間嚴重飢荒的關鍵因素有了一個嶄新認識。這個觀點認為,飢荒的「起因」既非由政府的糧食統購過了頭所導致,亦與生產組織遭受破壞無關;因為前者只能解釋飢荒的持續惡化,而後者則側重於解釋人民公社化以後農業生產率和產量一直徘徊不前的現象。要解釋中國這次空前的大災難,非得從人民公社生產組織以外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作為分析的切入點不可。這個觀點認為,飢荒是由一個烏托邦式的「非理性」消費制度(irrational consumption system)所引發的。
楊大利首先提出這個觀點。在其研究大躍進與其後的農村改革關係的專著中,楊引用了西方經濟學界的一個重要理論來分析是次飢荒的主要起因。楊認為,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的建立是造成飢荒的「元凶」。由於人民公社把個體農戶和其它集體組織(如初級社和高級社)的資源無償合併,農民個人在人民公社裡的勞動與其成果之間並無直接聯繫,因而喪失了生產的積極性,從而導致西方經濟學裡所謂的「公共產權的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這個「寓言」是這樣的:在一塊由一夥人共同擁有的草原上,個別的牧羊者會不加限制地把他們的羊群擠在有限的土地上,從而造成過度放牧。其道理很簡單,因為多放一隻羊所帶來的經濟利益歸個人,但其代價──草原供養過多的羊而遭受破壞──卻是由所有人共同負擔的。這故事有如下的寓意:個人的理性行為並不一定能為社會帶來整體的效益,而且在極端的情況下,這種不受約束的個人行為可導致災難性的後果。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寓言可被理解為:只有在私產制度下,資源的配置才能達到最優的境界。在人類的自私性格支配下,公有制由於未能防範「搭便車」(free rider)行為,稀缺的資源便因此無法得到有效的保存和利用。
若說以「公共產權的悲劇」尤其是從其中引伸出來的「搭便車」這一概念來剖析人民公社制度下的生產組織情況並無太大新意的話,那麼用大躍進期間公共食堂這一制度安排來解釋便算得上是「前無古人」了。公共食堂有兩大特色:一、食堂裡的食物供應是免費的;二、食堂不設供應量的上限(為求達到「各取所需」這一共產主義的社會目標,至少在理論上如是)。由於吃飯不用付錢和不設食物供應上限,結果造成大量浪費。按張欣和文貫中引用的資料顯示,原來可供六個月食用的稻米在短短二十天內便被農民在食堂內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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