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昏死課堂40分鐘 班主任繼續講課學生身亡

學生毛雙林患頭痛病昏死課堂40多分鐘,在場的老師竟無人救助,終因耽誤了搶救不治身亡。其父毛湘賢為此將兒子就讀的平江縣加義鎮獻沖中學告上了法庭。

  據毛湘賢的律師介紹,13歲的毛雙林原就讀於平江縣加義鎮獻沖中學120班。3月20日中午,毛雙林向班主任請假說,他頭痛得厲害,想下午到醫院看病,但未獲得班主任批准。午飯後,毛雙林就一直趴在課桌上一動不動。下午第二節課時,毛雙林突然滿面通紅地站起來
,頭朝牆壁撞了幾下,便口吐白沫昏倒在地。

  聞訊趕來的班主任、校領導見此情景,以為毛雙林在發「豬婆瘋」,過一會就沒事了,便任其躺在地上,繼續上課。40分鐘後,毛湘賢趕到教室,將一直躺在地上的兒子送到與學校只有一牆之隔的醫院。經診斷為顱內突發性血腫腦疝,醫生馬上為其施行顱腦開腔手術,但因耽擱時間太長,腦顱血管大面積爆裂,第二天宣告不治。

  中年失子的毛湘賢悲憤地說,學生昏死在地上達40分鐘之久,竟無人救治,獻沖中學的老師及校領導極不負責任的做法,是其兒子不治身亡的主要原因,他要求獻沖中學及平江縣加義中小學聯校共同賠償65000元。

  獻沖中學、平江縣加義中小學聯校則認為,據毛雙林的病歷記載,他早在3月18日就有頭痛,其父母卻疏忽大意,既不到醫院進行治療,也不告知學校或班主任,學校根本就對其病情不知情。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方法》規定:「學生有特異體質特異疾病的,學校不知道的無法律責任」,而毛雙林正是患有顱內先天性畸形,況且學校當時就通知了死者的父親,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因此學校與毛雙林的死亡沒有關係,拒絕賠償。

(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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