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團體抗議黃琦被判刑

據BBC報導,多個人權組織星期二(5月20日)譴責中國當局以顛覆罪判處網際網路站「天網」創辦人黃琦5年徒刑,黃琦據報已對判決提出上訴。

黃琦2000年6月3日被捕,2001年1月開始受審,但直到2003年5月9日四川成都的一個法庭才作出判決。

總部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在給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中說,「保護記者委員會(CPJ)譴責最近給網際網路出版者黃琦的五年刑期……他只不過是行使了憲法賦予他的言論自由的權利。」

其它人權團體也對黃琦被判刑表示譴責。

總部在巴黎的「無國界記者」說對這種非正義的判刑感到憤慨,並指出對黃琦的審判拖拉了三年,而這次判決是在媒體焦點和國際輿論都集中在薩斯疫情的時候。

該組織呼籲立即釋放40歲的黃琦。據「天網」網站介紹,黃琦已在5月18日提出上訴。他在上訴中堅持自己無罪,還援引中國的憲法保障公民的言論和出版自由。

對黃琦的審判是秘密進行的,他的妻子曾麗宣判時不在場。

這對夫婦在1999年創辦的「天網尋人」網站,一開始為全國提供尋人服務,但很快就成為尋找因政治或宗教信仰而失蹤的人的網站,並且經常刊登來信和文章,揭露貪污腐敗以及侵犯人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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