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內外異議人士呼籲中國當局廢除收容遣送制度

自由亞洲電臺4月28日報導,日前,余樟法、胡平、劉曉波等著名中國異議人士通過網際網路發出公開信指出,1982年國務院發布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救濟、教育和安置城市中的流浪者,是一種社會救助和維護城市形象的行為。但到1991年,當局將遣送對象擴大至無身份證、暫住證和務工證的流動人員。此後,收遣工作逐漸演變為限制外來人口流動,配合打擊刑事犯罪的一項行政強制措施。與此同時,隨著收遣適用對象的擴大,收容站亦都以生活費、遣送費、城市增容費等名目集體賺取外快、充實小金庫。

報導說,公開信表示,在收遣過程中,執法人員藉著維護社會秩序的堂皇理由魚肉百姓,為非作歹,而被收遣的人員則經常體罰、毆打甚至強姦。公開信引述廣東《南方都市報》的一則報導說,一個名為孫志剛的大學生三月中從深圳應聘到廣州一家公司工作,晚上出門上網時,因為沒有帶身份證而被帶到當地派出所。三天後,死於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經法醫鑑定,他死於鈍性暴力,極有可能是遭到毆打至死。

公開信中的另外一個例子是一未帶身份證的湖南籍女青年,在廣州火車站被巡警送進一家收容性質的精神病醫院,在等待遣送期間,遭到輪姦。

公開信指出,在新聞受到嚴厲管制的情況下,加上被收遣的多是無知或者不懂得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農民,這些被公開報導的案例只不過是冰山一角。

這批異議人士認為,現行的收容遣送制度剝奪了公民的遷徙自由,而收容遣送的主管部門是民政部門不是執法機關,無許可權制人身自由。收容遣送制度本身違反了中國現行的法律。他們要求當局徹底這個錯誤的的制度,通過建立和完善社保體系和福利制度去解決現存的問題,以維護和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和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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