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邊界失地二千里 ——中國與巴基斯坦、阿富汗割地訂約

在一九六二年的中印邊境戰爭後,中共為爭取西部鄰國的支持和同情,盡快與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國解決了邊界爭議,但由於急於謀和,只顧眼前的近利而罔顧了中國的主權利益,因此與巴阿兩國草率訂約,中國作了很大犧牲,割讓了不少本屬中國的土地。

  中國於一九六三年三月二日與巴基斯坦在北京簽訂「中巴邊界問題協定」。中國新疆與巴基斯坦控制的克什米爾地區邊界全長五百公里,其間一百公里為從未正式劃定過與勘查過之有爭議的界線,所謂有爭議土地為三千四百平方英里。中國實際佔有其中二千八百平方英里,但劃界後只得二千零五十平方公里,故訂約後巴基斯坦外外交部發言人承認巴基斯坦佔了便宜:「所獲較實際佔領者猶多七百五十平方英里。」

  中共在這次訂約中約二千平方公里土地之損失,是中共在劃界時,承諾按實際控制線後退二十至三十公里所致。尤其重要的是放棄了有世外桃源之稱的小邦坎巨堤(罕薩)的宗主權。

  中共對巴基斯坦作如此大的讓步,主要是從聯巴抗印的戰略意義著想。巴基斯坦五十年至六十年代初一直親英親美,為中央條約組織成員國,是美國的軍事盟友,與中共的關係遠不如五十年代前半期的中印關係密切。中印邊境戰後,中巴兩國出於抗印的共同需要而相互靠攏。一九六三年中共一方面與巴國訂約,割讓領土以拉攏巴基斯坦,並向巴國提供武器,另一方面發表聲明支持克什米爾人民的民族自決。因為印巴兩國各佔一半的克什米爾人口絕大部分是回教徒,在克邦歸屬問題上傾向巴基斯坦。

  據岳騫先生考證,中國與阿富汗之間的邊界問題就是帕米爾問題。中阿兩國間有八個叫帕米爾的地區,在清朝時已為中國領土,證據是清乾隆年間八帕以西的巴達克山酋長向清廷要求內附為中國藩屬,八帕自然一應在中國版圖上。

  到清末因俄國英印協議私分八帕,俄國共佔領五個帕米爾地區,中共與阿富汗劃界,即將英印以來所侵佔的帕爾米未定界全部讓與阿富汗,至使中國今日所剩只有一個塔設巴什帕米爾。

  岳騫先生指出,帕米爾雖是終年冰封,自然環境惡劣,人跡罕至的高原地區,但畢竟是中國領土並據世界屋脊之勝,亦不容輕易葬送。

《開放》雜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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