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作者:《中國民主論》(9)
第八章 澄清民主化進程中的幾點模糊認識在封閉的皇帝制時期,中國人很少知道什麼叫「民主」,總以為帝王即為「民之主」也。直到滿清末期,隨著國門的打開,「民主」一詞終於有了新的解釋。在「民主」與「共和」的觀念衝擊下,滿清王朝不久便被中華民國的總統制所代替。「民主」與「共和」思想廣泛地傳入中國,畢竟屬於新生事物,因此引起過諸多爭論。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中國的統治階層與普通民眾之間對「民主」的解釋一直沒能達成共識,甚至根本就是相互背離。
二十世紀的中國,儘管推翻了封建皇帝制,先後建立了兩個「共和國」,但是「民主」與「專制」的鬥爭從未停止過。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中共政權也不願真心實意地搞「民主」。一次又一次的民主運動,使中國民眾要求實現民主的願望越來越強烈,中共專制統治者對民主自由理念的封鎖與控制越來越嚴厲,這對民主人士來說既是受到了很大的鼓舞和鞭策,同時又是巨大的鍛練和考驗。
然而,國內外民主人士面對如此艱難的中國民主化道路,確實感到身上的擔子很重,與此同時也產生了許多疑難與困惑。面對國內外民主陣營出現許多難解的的問題,以及中國民眾民主和民主制度的模糊認識,我們有必要對民主、民主運動、民主制度及其相關問題加以澄清,以便對發展中的民主運動保持一個清醒的認識,對中國民主制度的實現充滿必勝信心。
一、澄清「真民主」與分辨「假民主」
自從西方的民主思想傳播到中國以後,中國民眾根本就沒有系統地學習掌握過民主思想。關於「什麼是民主」的問題,各有各的版本,各有各的一套理論,有許多人竟把「文革」當成了「民主」。至於民主制度問題更是知之甚少,許多人把「民主制度」單純地理解為「大選制度」。中國大陸民眾出現了這麼多種對「民主」和「民主制度」一詞的糊塗認識,也沒見過哪個權威人士或政治理論家給基層群眾作個什麼專題報告,過去沒有,一直延續到現在還是沒有。
由此看出,現在中國大陸提出的所謂「民主」,純粹是欺騙民眾的「假民主」。這種「假民主」的特點是:刮「民主」之風,行「專制」之道。雖然中共也在口頭上講「民主」,在形式上搞「民主」,但就是不解釋什麼是「民主」,甚至迴避「民主制度」一詞。一提「民主」,不是搞民主管理,就是會場劃票,再有就是增大所謂的透明度,接著就是村民選舉或公布人選什麼的。其實,這些都是表面上的民主,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主。
「民主」的首要條件,是國家政府所做的一切決策都必須反映出全體國民的意志和願望,必須符合國家和全體民眾的利益,而不是強硬地執行某個黨派、團體或個人的決定,更不能任意動用國家機器為某個黨派、團體或個人謀取私利。民主,不能作為裝點自家門面的工具,也不能用她來搞什麼「民心工程」。民主,是自由社會環境下的產物,是在沒有任何條條框框條件下形成的觀點、看法和意見,是民眾與政府之間在法律的保護下所達成共識。所以,民主與自由互為前提,沒有充分的自由就不會形成真正意義上的民主,反過來,沒有充分的民主就不會形成真正意義上的自由。
真正意義上的民主,才稱得上是「真民主」。「真民主」,有民主制度下的憲法和法律做保護,任何黨派、團體或個人都不能憑藉權力或勢力破壞民主,更不能以踐踏法律的方式侵犯民眾的利益,甚至以任何名譽殘酷迫害百姓。然而,「假民主」是受獨裁專制政黨操縱下的「民主」。這種「假民主」,沒有任何自由可言,完全是隨機性的,也不受任何法律保護,而是以黨派、團體或個人的好惡為出發點,喜歡以什麼形式出現就以什麼形式出現,喜歡在什麼時間搞一下「民主」就在什麼時間搞一下。其最大的外觀特徵是:搞這種形式上「民主」之前,組織者總是神神秘秘地把消息控制在最小范圍內,一不通知,二不聲張;搞完之後,便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吹捧,大造聲勢,極力擴大影響範圍。五十幾年來的中共政權搞的就是這種不折不扣的「假民主」。
二、關於中國民主運動的定位問題
目前,中國大陸的現行政體與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還存在著很大差距。雖然中國民眾都渴望著民主制度能夠早一天的到來,但是中共對新聞媒體、報刊雜誌以及對學術輿論的嚴加封鎖與控制,能夠接觸民主思想的中國民眾畢竟人數有限。然而,未來的中國要建立民主制度,就必須讓更多的中國百姓廣泛地瞭解與掌握民主思想,就必須形成一個又一個自由的民間團體。就是說,在建立中國未來的民主制度之前,首先要解決中國大陸百姓思想民主化的問題,其次要解決中國大陸民間團體自由化的問題。
從中國百姓接觸民主思想到接受民主思想,再從接受民主思想到傳播民主思想,這是兩個不同的民主化過程。以這兩個過程作鋪墊,中國大陸才能最終實現民主制度。不過,能夠有效地完成上述兩個過程,倘若沒有中國民主運動這個原動力,是完全不可能變成現實的。中國民主運動是推動大陸民主化進程的唯一有效方式,是促成中國早日建立民主制度的最佳選擇。可以說,沒有一次又一次民主運動的感召與呼喚,中國大陸民眾可能到現在也不知道中共統治的專制性以及侵犯人權現象有多麼的嚴重,還以為中共的獨裁統治是最適合中國國情的一種治國方式呢!
有人說,如果海內外民運人士不搞民主運動,中共也可能帶領大陸人民走上民主化道路,你看,中共的最新綱領當中不是也提出了「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嗎?是的,一九九二年以後中共的綱領及領導人的講話中都有這麼一句固定詞語,而「民主」一詞不僅現在有,過去有,而且在中華民國一統天下時期中共更是大講民主、大反獨裁。然而,中國的現代歷史已經證明,中共所謂的民主具有雙重性的特點:執政前,利用「民主」一詞推翻了「蔣家王朝」,完全體現出民主的實用性;執政後,虛喊「民主」一詞欺騙了「華夏兒女」,完全體現出民主的虛偽性。因此,作為嚮往中國早日實現民主的中國人,一定要認清中共的專制本性。只要中共的獨裁統治存在一天,國內外的中國民主運動就會存在一天。因為沒有中國民主運動的強力推動,中共就永遠不會改變它的專制本性。只有在全中國真正建立了民主制度,中國民主運動才能自行消亡。
三、民主運動與其它各類運動的區別與聯繫
在人類社會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國家與國家、國家與社會、社會與社會之間通過不斷磨合碰撞,而達到相互依存的地域性群體結構。在某個特定歷史發展階段中,各個國家形成了固定的社會制度。但是,在特定歷史階段所形成的國家社會制度,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將完全遵循於「優勝劣汰」的基本法則,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生變化。
過去,若想改變一個不適應國家發展要求的社會制度(中國稱之為「改朝換代」),民眾往往要通過大規模的「起義」方式來實現,將領往往要通過大兵團「倒戈」的方式來實現,朝廷往往要通過「政變」的方式來實現,但一般都會引發殘酷的戰爭衝突,都將造成重大的戰爭災難,人類自身要為此付出沈重代價。隨著人類歷史的不斷進步以及社會文明的不斷提高,人們終於發明瞭一種不必通過暴力手段,而以和平的非暴力方式來達到表達不同意見以至改變社會制度的目的,這種和平的非暴力方式就叫「運動」。
自從這種「運動」的和平方式問世以來,就被各國的民間組織、黨派或政府廣為運用,五花八們的各類「運動」層出不窮。在中國大陸發生的各類「運動」中,比較典型的如「五四運動」、「一二九運動」、「五卅運動」、「工人運動」、「農民運動」、「反右」運動、「三反五反」運動、「四清」運動、「文化大革命」、天安門「四五運動」、「西單民主牆」運動、「八六學潮」運動、八九「民主愛國運動」、「法輪功」運動、「宗教自由」運動等等。其中,有的屬於「民主運動」,有的為不完全「民主運動」,有的則是「民眾運動」。
顧名思義,民主運動是以宏揚民主精神為宗旨的一種運動,其最終目的是實現國家民主制度。民主運動有別於任何一種民間或官方發動的其他運動,它是與獨裁專制相對立的一種運動,也是某個國家特定歷史發展階段的必然產物。因此,民主運動決不可與非民主運動混為一談,但也不能為搞民主運動而無原則地反對或排擠或支持另類運動。
比如,「法輪功」運動及各類「宗教自由」運動。雖然這些運動屬於追求信仰自由的範疇,民主運動人士不見得認同其中的某些信仰和教義,但是尊重人的信仰自由,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民主社會必須保證與遵行的權利和自由標準,當然也是每個民主運動人士必須承認和履行的責任。尤其,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與宗教信徒進行了殘酷地鎮壓,對於這種嚴重踐踏人權的行徑,民主運動人士義不容辭地要站到法輪功學員與宗教信徒一邊,呼籲中共立即停止各種迫害行為,並為其伸張正義,討回公道。
所以說,民主運動與其它各類運動既有本著區別,但在某重程度上又有聯繫。民主運動儘管不同於「我要生存」、「討回公道」、「為民伸冤」、「集體上訪」、「請願示威」等民眾運動,但民主運動人士卻十分關注這些自發的民眾運動,非常關心這些慘遭中共專制統治者蹂躪的弱勢群體。因為他們是被當今官僚權貴們「涮」掉了的勞苦族群,是受壓迫最重、積怨最深的底層民眾,是將來靠中國民主制度才能獲得「解放」的對象,所以民主運動決不能對這類民眾運動袖手旁觀,必須挺身而出。
四、如何正確處理民運內部矛盾及區別對待干擾者的攻擊問題
一個組織、一個團體或一個黨派的內部,因各自見解不一或對問題的處理方式不同而產生分歧,民運組織也不例外。就是說,民運組織內部暫時出現的矛盾,是很自然的現象,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民運組織內部的矛盾,是民主運動發展到一定階段難以避免的問題。作為各不同組織的民運人士,一定要始終正確地理解和分析出現不同觀點的原因,並採取冷靜處理、區別對待的方式,本著立足長遠、求同存異的原則,把矛盾與問題盡量縮減到最小范圍內,決不能給企圖分裂民運組織的挑撥離間者以可乘之機。
海內外民運組織發展澆裉煺餉創蠊婺#(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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