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安局無法無天(5)

(十)未成年幼女被村長強姦,告到公安,反被所長強迫向凶犯賠禮,嚴禁媒體曝光。

  河南鄧縣裴家村村長裴安軍是為惡一方的惡霸,有上級撐腰,連續十多年評為優秀共產黨員並選為當地人大代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

  這位惡霸村長去農民李三家強收攤派費不成,把他十五歲女兒帶到村辦公室強姦以相抵。其父李三告到公安,反被鎮公安派出所長拉到村長家,按住農民李三的頭,強令給村長磕頭道歉。

  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主持人,專題採訪調查後曝光,中共中央警告電視臺:「下不為例!」

(十一)村長咨意殺人逍遙法外,公安不聞不問而報導有罪

  湖北《荊州日報》一名記者、一名編輯遭開除,主編遭上級警告處分,只因報導以下新聞

  湖北農民因苛捐雜稅太重,農村家家無力負擔,為民請願,上訪省黨委、省政府,到處碰壁,回家已無路費,仰藥自盡,無人理會。武昌市大街上留下他臨死前寫下的毛筆大字:「黑,黑,黑,黑啊!……」作為對黑暗統治的控訴。

  另一位七十二老農民為無理攤派與村長講理,村長理屈詞窮,惱羞成怒,當場把老人槍斃,此事發生在安徽省阜南縣,村長與公安串通,竟有殺人特權。

(十二)為反貪為民請命命,竟遭公安割舌,以禁止喊冤
 
  山西嵐縣村民集資,甚至借高利貸為本村學娃建小學校舍,錢被幹部貪污,校舍成為泡影。20歲農民李綠松多次給鄉、縣、地區、省四級政府寫信,無人理睬。1999年12月,他告別妻子到嵐縣縣長辦公室上訪,竟被連踢帶打轟出。他於12月12日在牆上寫下:「清除腐敗,清除貪官」八字,這準確表達了民眾呼聲,不想卻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妨礙公務罪」。與中共法院給法輪功人士判刑捏造罪名如出一轍。與虐待法輪功人士一樣:邊打邊審,用木棍、電棍幾次打昏,用冷水潑頭,潑醒再打,直打到次日晚上,李綠松要水喝,要飯吃,喊冤唾罵。惹惱公安局楊副局長,為制止「搗亂、破壞穩定」,把二十歲的小青年李綠松打昏後,用鉗子刀,割去半截舌頭,還在鼻子上割了一刀,以破其像。

  非人折磨13天,放出後奄奄一息,體重由150斤降到50斤。

  李綠松之妻林罵:「比法西斯還法西斯」,也僅此而已。幸而在家中,若被江澤民爪牙聽見,將招至更大災禍。

  若問全國公安為何如此放肆,膽大包天,有恃無恐?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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