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桑得公司推出減肥藥「Cellasene」,同時在報紙、雜誌、電視臺和因特網上進行了鋪天蓋地的廣告宣傳。公司在所有的宣傳材料中聲稱,這種藥物可以治療肥胖婦女中常發作的蜂窩組織炎,並用了「根治蜂窩組織炎」、「真正有效」、「令人印象深刻」等等誇張的詞語。它每個療程為8周,消費者需要購買200美元左右的藥物。
2000年7月,聯邦貿易委員會下屬的的消費者保護辦公室在5名委員一致同意下,對這家公司提起控告。上訴書稱桑得公司引用了虛假的臨床結果欺騙消費者,「成千上萬的消費者被這家公司的誇大宣傳所誤導」。此後公司停止了這種藥品的銷售,但當時它的銷售額已接近5000萬美元。
消費者保護辦公室主任伯恩斯坦指出,消費者依靠產品廣告來獲得準確信息,他們充滿信任地為產品付錢,而桑得公司濫用了廣告。他說:「用虛假和誤導性的廣告破壞與消費者的契約絕非經營之道。」
聯邦貿易委員會計畫尋求一個永久性的法庭判決來禁止桑得公司再進行類似的宣傳,並由法庭強迫桑得公司賠償消費者。官司進行了2年多,桑得公司才以主動退賠達成庭外和解。
最近,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還對另一家著名的減肥產品生產商馬克營養品公司提起上訴,控告它在減肥藥品的宣傳廣告中誇大功效。該公司在主要減肥產品「體形解決方案」的廣告宣傳中稱:「不必節食和鍛練就能取得良好的減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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