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敵視美國?最徹底的理由,如同那篇簽名信所標舉,當然是『反戰』--這個用意很好,誰都喜歡和平。可是,有人查了記錄,不對了,原來這等人士最熱衷於對臺灣開戰。看來,這些人不是頭腦簡單之輩,裡面其實還是有一些學問。究其原則,似乎有以下幾點:
第一,殺外國人不可以,殺中國人可以。為什麼這麼說呢?我相信,既然這些簽名信的發起者熱衷於對臺開戰,那麼他們一定贊成『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說法,也就是認同『臺灣人也是中國人』這個結論。對伊拉克開戰,殺的是伊拉克人,那不行,因為我們中國人一向比較看得起外國人,包括伊拉克兄弟;對臺灣開戰嘛,殺的是中國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當然,戰爭是雙方動手的事情,不光要看殺什麼人,還要看誰動手來殺。美國佬在世界上到處搞霸權,我們堅決不贊成;對臺動武,這不一樣,那是我們中國自己的事情,是要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主權完整。對了,這就有了第二個原則:外國人殺外國人不可以,中國人殺中國人可以--據說這叫內政或『解放』,不叫戰爭。至於外國人殺中國人是不是可以?他們沒有說;我是要堅定地說『不』的。
也許,這些偉大的『和平主義者』們,最近改變了看法,不再認為臺灣人是中國人了。記得幾年前台海危機的時候,他們就有個聰明的說法,說:臺灣一旦宣布獨立,就不是中國人了。所以,可以殺他們。這種『是什麼人』的判斷,固然太多地依賴語義學,似乎可以商榷。但是,很明顯,這種說法也蘊含了一個重大前提,我們可以由此得出第三種結論:中國人殺外國人也可以,外國人殺外國人還是不可以。
總而言之,中國人可以殺人,這就是這類『反戰者』的邏輯。話說到這裡,那邊廂又有人罵我『反中國』了。各位看官在上,請明察:我前面一席話,有一句說只許外國人殺人、不許中國人殺人嗎?有半句說中國人享有殺人的特權不好嗎?看來,你說我『反中國』,恐怕其實是你自己在反中國。你可能認為殺人不好,殺人不對,因此不願意說只許中國人殺人。可是,請注意,在『殺人不對』這個道義基礎上反戰,這是反戰者的前提;而在下落後、不文明,從來都不反戰。你也可能非常『愛國』,認為中國人殺不得,中國人殺中國人尤其不對。既然如此,你為什麼支持對臺用武?你為什麼贊成一九八九年天安門事件中軍隊向學生和市民開槍?
甚至於,你還可能認為中國人殺外國人也不對,或者你認為外國人殺外國人是可以的,那你去和那些『反戰』的聖徒們理論去吧,不關我事。只有一條,是我反對的;如果你說外國人殺中國人是可以的,我要和你打架。不過,那樣一來,就不是在下『反中國』了,而是您老反中國。你要說你並不一般地反戰,而只是反對美國對伊拉克動武,我看,你那叫反美,不叫反戰--我也沒說反美有什麼不對,問題是那些反美的人自己要羞羞答答,遮遮蓋蓋,讓人看著噁心。還有更為明白的人會說:我也不反美,但是我反對美國的政策。好了,既然你明白反對美國的政策與反美不是一回事兒,那你也應該懂得:反對中國政府的政策,絕不等於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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