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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導斌:遭到軟禁的五天

 2003-03-09 00:4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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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3日,上午上班後,單位通知開會。會議進行到10:30左右,剛調到單位裡不久的頭宣布,由她帶隊,包括我在內,一行四人外出考察學習幾天(我記得她沒有說出具體出去幾天)。她沒有講到哪裡去,去向是另外一個同事告訴我的。在走廊裡,他神情十分嚴峻地跟我說,我們將到漢川、仙桃等地考察。我向頭提出需要回家拿換洗的衣服,她回答,沒有必要最好不要回去,中午一起吃飯,吃過飯就走。感覺告訴我,有點不大對頭。以前每回外出,一般都提前半個月預作安排,從沒有如此倉促的,還有,這次出去的除了一個司機,只有我們兩個成員,為什麼另一個早就知道行程而我卻不清楚?很自然地,我把這個倉促的差旅與頭一天的事聯繫起來了。就在這天的頭一天夜間,幾個一起吃飯的朋友告訴過我,國保大隊的吳隊長曾經找我的單位和我居住的環保局瞭解過我的情況,時間在春節之前。莫非與我準備前往北京上交《公開信》的聲言有關?我滿腹狐疑地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獨自呆了一會,我在心裏問自己,如果那個不祥的預感這回真的變成了現實,如果此行的前路是監獄,該怎麼面對?我沒有感到絲毫的震驚或驚慌,只是感到無奈。為了防止不明不白無聲無息地「進去」或「消失」,我決定要設法把此行告知朋友們,起碼也要讓朋友們知道,在此期間我不可能為聲援劉荻擔起進一步採取行動的責任了,讓大家有個準備。我果斷地走進主任辦公室,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對頭說:要回家取換洗的衣服和襪子。她笑著說,等會讓車子彎一下順便去拿就是了。我強調說,離下班時間還早,完全有時間回去。她終於同意了。回到家裡,我趕緊上網,把自己面臨的實際情況不添油不加醋地向有關的朋友作了說明。我囑託朋友們關注相關網站:如果在外出的這段時間裏見不到我,則說明我的處境不妙。

在去漢川的車上,聊天的間隙,我提出來到達目的地後要上網。頭馬上介面說,出來後不能單獨行動。我說,如果我不上網,會弄出國際笑話的。另一個同事便說,你上網把我帶上,讓我也學學。

在漢川市的餐桌上,當陪我們吃飯的副市長先挽留未果,後幾次詢問我們是回去還是到哪去時,頭一直支支唔唔,沒有從正面回答。下一站去仙桃我是在車上得知的。從漢川到仙桃的兩天裡,頭經常與我們保持很遠距離接打電話。她是女性,又當著個官,通話讓我們聽到,可能也確實有所不便。我盡量把事情往好處想,同時,在與同事們相處時,我始終談笑自若。我自問未作任何虧心事,光明正大,自然不會心事重重。

告別仙桃市後,下一站到哪?考察什麼?我發現頭並沒有計畫。因為我搞醫療保險時間較長,最後還是我提出的意見得到通過。前一天下過雪,宜黃高速公路上的車子都不敢放膽加速,我們的車行駛30多公里後,時間大約是上午11點,同事的電話響了,是我家裡打來的。我不喜歡用手機,怕吵怕煩更怕打斷思考。電話裡老婆的聲音十分焦急。她問我是不是安全的?我走之前用電話跟她講了,要出差一週,並沒有說什麼其它的,她為何如此慌張?她告訴我,這一天她是下夜班,應該休息----她在醫院裡上班,經常倒班----但這天的早上突然接到醫院裡的電話,強行要她上班,到了班上發現,當班的那個同事並沒有什麼事情,是副院長安排回家休息好讓自己來的。班上並沒有什麼急事,才6個病人。到了快下班的時候,科室主任卻不讓她回家,說是請她和其他同事一起吃午飯。老婆還說,同事們看她的眼神都是怪怪的,與往日不同。她問原因,大家也不說。電話中,她反覆問我是不是出了什麼事。從11點到12:30,我與老婆總共通了5個電話。第四個電話是我主動打過去的。我要她不顧勸阻,盡快回家看看。最後一個電話我是在餐館外面打的,她這才相信我確實是自由身。我也知道並沒有發現有人到我家裡搜查過的證據。但是,我回來後得知,就在3月5日上午我妻子被強行要求上班的同時,在我居住所在的環保局當守門人的岳父也被帶出去參加社會治安會議了。這是他自從被我安排到門房裡上班7年來第一次參加會議,同一街區的門房這一天也享受到同等的「政治待遇」。在同一時間裏,四個人都不在家,其中上學的孩子和外出的我可說是正常的,妻子及她父親卻十分異常,這說明什麼?我佩服辦事的人把活做得乾淨利落,沒留下任何把柄。但我仍然相信,就在這天的上午,從8點到11:50之間,我沒人的家裡肯定發生過什麼。

在荊州的第一天,3月5日白天,在車上大家已經同意我提議的下一站到襄樊。夜間,我在同事的陪同下上網。此前,在漢川我是趁他們與接待方面正談著話溜出去上網的,在仙桃,當我一個人溜到網上沒5分鐘就被同事給找回去了。我在天涯網的關天茶舍上貼了一個「尋找荊州襄樊網友」的帖子,並在有關網站上言明我的下一程,3月7日將在襄樊。在3月6日中午,我卻被告知,不去襄樊了。下午我們不工作,就地遊歷荊州古城。第二天轉道到洪湖市。3月6日晚上我們商議此行考察的收穫,各地的特長和值得效法的地方,直到深夜11時多才得脫身去上網,地點是荊州賓陽賓館南50米的白雲網吧。到了12點,網路斷線。網吧的女老闆告訴我,從頭一天起,即我到達荊州並上網的3月5日,整個荊州的網吧一律從夜間12點起斷線,電信部門的理由是不許深夜上網。主觀上我不能把影響面如此廣大的行動與自己聯繫起來,我還沒有那麼重要,不夠秤,但在客觀上,卻是如此巧合。可惜我沒有記住那個網吧業主的電話,否則,我一定要再打個電話去問問,今天夜間的情況如何。

7日晚上我安全地回到了家裡,原定的於這個時段前往北京或向北京寄送簽名信的行動全部延誤。在此,我要向所有信任我和我的朋友們的朋友,向所有簽名的朋友,向為簽名付出過巨大勞動的高寒茉莉等義工們表示感謝和歉意!向獄中的劉荻表示歉意!我沒有能夠在確定的時間裏按照計畫完成遞送簽名信的工作。

我不怎麼仔細地檢查過電腦,家裡的一些地方和我自己的辦公室及辦公室裡的屜櫃,沒有其它異象。應該向這些活幹得漂亮的專業人員表示敬意,也應該為他們的工作--僅僅是工作的專業水準層面替他們請功。然而,來自朋友們和鄰居們的信息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就在我外出的這幾天裡,我的住宅,我的辦公室都曾有不速之客光顧--為了保護好心的人們不受牽累,有關的細節我不便在此一一挑明。儘管搜查的人們千叮嚀萬囑咐不得對第三者透露風聲,但與他們意願完全相反的是,人們把實情告訴了我,因為他們同樣厭惡秘密警察,因為他們知道,我迄今為止的所作所為,是在冒著風險為底層說話。

這五天的經歷交待完了,下面,我覺得有必要在此公開聲明幾點:

第一、我迄今為止的所作所為全部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我沒有違法。相反,國保部門的秘密搜查行為是違法的,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公然踐踏!我特別提醒黨和黨的專政工具注意:不要草木皆兵,不要把守法的公民當作敵人,不要乞靈於恐嚇手段維持權威。我們不應該生活在一個秘密警察橫行不法的時代裡。面向國民的恐怖主義統治是不能長久的,因為它的敵人將是13億人,而不再是哪一個。我要奉勸當局,既然向國人和國際公開承諾推進政治文明進程,就一定要謹防重蹈斯大林、皮諾切特、朴正熙、米洛舍維奇、薩達姆、籐森等邪惡政權的覆轍。

第二、我迄今為止沒有參加過任何組織,也不會參加任何旨在藉助暴力革命手段推翻共產黨統治的組織。我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人物,只是一介平民百姓。有什麼事情,完全可以通過正常管道溝通和對話,用不著拿納稅人的錢財來興師動眾。

第三、我在國外發表文章並不代表我要以背叛祖國作代價謀取個人名利。我的文字之所以不在國內出現,原因是大陸仍然實行腐朽的新聞出版審查制度。這個責任不在我的身上,而實際應該承擔責任的方面更不能以反文明的措施來扼殺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權利。

第四、我並不反對任何政黨--包括共產黨執掌國家政權。共產黨人也是國家公民,他們也有同等的獲得政權的權利。我反對的只是不經過人民以公正的程序用選票同意的執政者。我批判某些政策,某些思想,某些法律,某些政治人物,這是在履行一個公民的權利,不是罪惡。主觀上我認為自己不是共產黨的敵人,我認為自己可以是共產黨的朋友,只要當局真心實意把權力交還給人民,只要當局真心實意地推進民主化進程,我願意合作,做一些幫助性的工作。

2003年3月8日於蒲陽

來源:新世紀(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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