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受賄警官為逃懲罰 裝精神病4年終被識破

新華網浙江頻道3月2日電 慈溪市一名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查處的警官到案後一直緘默不語。法院在4年時間內委託精神病鑑定機構對他作了3次鑑定,均認為他具有精神障礙,無受審能力。直到今年1月,浙江省精神病鑑定委員會作出權威鑑定,認定他無精神病,有受審能力。裝聾作啞4年多企圖逃脫法律懲罰的「聰明人」,最終還是被識破了。近日,在經歷了長達4年半的審理後,慈溪市人民法院終於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1998年4月,擔任慈溪市公安局預審監管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的陳乾友涉嫌受賄和挪用公款犯罪被捕。同年7月,慈溪市檢察院對他提起公訴,指控其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4次收受現金3.66余萬元的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保管暫扣款的職務便利,挪用公款14余萬元。
  
  但當慈溪市法院的審理開始後,陳乾友卻沉默了。在審訊室,他始終一言不發,有時搖頭,有時甩手。經法院委託作了司法精神病鑑定後,認為他有拘禁反應,屬反應性精神障礙,無受審能力。根據這個鑑定,慈溪市法院於1998年8月13日宣布中止審理,陳乾友被取保候審。
  
  此後,慈溪市法院先後兩次把陳乾友送到杭州的精神病鑑定機構鑑定,部分檢查因為陳乾友完全處於緘默狀態而無法有效地進行,所以鑑定機構兩次都認為他無受審能力,建議住院治療。
  
  去年11月,慈溪市法院又將陳乾友送到杭州住院治療。經過檢查,發現他的聲帶正常,而且住院期間曾被醫護人員發現用手機打電話,結合過去在押期間發現的他為同監人犯解答法律問題、下棋思路清晰、案發前性格開朗、精神正常等現象,慈溪市法院決定對陳乾友的精神狀況重新進行鑑定。
  
  今年1月7日,浙江省精神病鑑定委員會作出鑑定,認為陳乾友從事過預審工作多年,有反審訊能力,大量證詞證明他的緘默是有選擇性地出現,遂認定陳乾友無精神病,有受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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