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烈屬」

這是發生在文革結束後不久的一個悲慘的責任事件。

為了勘探和開發近海油田,我國以三千萬美元一臺的價值進口了二臺近海鑽探平臺、一臺設在杭州灣、一臺設在澎海灣,二部都由石油部系統管理。

在澎海灣的一臺,其部隊設在天津附近。在天津外海鑽探,一、二年內倒還順利。在第三年的春天計畫再從岸邊開到較近外海鑽探。根據當時天氣預報,應是有點風浪,不特別大,如等到完全風平浪靜,則要耽誤工作,所以領導決定按時「出征」。

於是平臺帶了必需設備和部分生活用品(日常用品飛機按日運輸補給)。平臺在鑼鼓喧天聲中離開天津。可不久噩耗傳來:「該平臺在離開港口XX海裡,因途中起風浪而翻船,平台上400餘工作人員全部遇難。當然那時這類消息是」絕密「的,不能外傳。

這就忙壞了石油局領導,一方面組織人員處理善後工作;一方面通過石油部、外貿部與新加坡有關公司交涉賠償事宜。

善後工作一是通知家屬,並組織「報喜隊「,將大紅紙上寫著「榮烈屬」四個字的條幅敲羅打鼓貼到死者家屬門上,給家屬帶上大紅花,向他們「賀喜」,讓他們以自己是烈屬而驕傲,當然也給一些經濟上的安撫。

另一方面是與新加坡交涉。新加坡派來技術人員到天津進行調查,結果是翻船的原因不是平臺本身的問題,而是違反操作規程。按技術規程是平臺出海必需用三隻駁船由三個方向牽引,才能使平臺平穩行使,而中方領導為了節約經費,用了二隻駁船牽引,是造成翻船的根本原因,因而新方不予賠償。

事實很清楚,責任在於領導。因為絕大部分領導是老革命,他們不懂技術,而決定權在他們手中,技術人員的意見僅供參考。雖然責任很清楚,但未作任何一點處理。這些決策者依然安坐高位。那些「光榮烈屬」也只能閉門大哭,承受喪失親人的痛苦,怨自己的命不好。
這件事似乎無聲無息地平息下去了。可這個石油部門的領導運氣不好,在這400多人家屬中,有一個是中央部長級大官,詳細瞭解到這情況後,就鬧到中央,最後,中央不得不派員出來處理此事,有關人員不得不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回過頭來,如果當時死的都是草民子弟,那就只能怨自己命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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