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犯危害國家安全罪
江澤民之心,路人皆知!中共十六大開幕沒幾天,探得中央委員候選人名單中並無江澤民,論家立即開評,認為江澤民終於放棄了領導職務終身制,中共走上了權力交接的制度化道路。不料,主席團會議上爆出一個「特別動議」,眾將官擁戴江澤民繼續留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否定了政治局五次會議的決定。人們一下子明白了,這是效法鄧小平,充當「太上皇」。十六大以後的事實反證,江澤民和以張萬年為首的軍頭聯手,策劃了一場把持權力的宮廷政變。
不過,這個「特別動議」也有積極意義,表明黑箱操作形成的決定是可以不算數的。從今以後,要是反對黑箱操作的決定,不妨如法炮製,來個「特別動議」。既然如此,何必黑箱操作?省得一再「特別動議」,不如一切明論公斷。
1980年,鄧小平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講話中提出「廢除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別人的領導職務終身制確實被他廢除了,而他自己,把領導職務終身制轉化成最高權力終身制。斯大林、毛澤東行使獨裁的權力,都有最高領導職務作招牌。鄧小平什麼招牌都不要,作為一個「退休老人」,照樣握有黨國的「拍板」權。這就赤裸裸地暴露了共產黨的個人專權的實質。鄧小平開了惡劣的先例,江澤民亦步亦趨。從鄧小平到江澤民,中國社會走向全面的腐敗,這兩個是永世的罪人。
中共十六大之後,世人都能看到,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大半是江澤民安插的親信,而江澤民本人依然霸佔中國政治舞臺的中心。他連中央委員都不是,卻名列總書記之上。他的形象在報紙和電視上仍舊君臨天下。他的吹鼓手們宣稱「第三代核心還是現在的核心」。特別是軍報和軍人的言論,總是突出「江主席的指揮」。 中國的政治出現了奇妙的景觀。一方面,新領導人力圖按自己的意志做事;另一方面,老核心在發生影響時時掣肘。胡錦濤說,不要官逼民反,不能用專政的手段來對付人民。國安和公安抓人卻抓得更加起勁。
要求政改是「顛覆政權」?
中共十六大前,十七省市的一百九十二人簽名,發出「致中共十六大的公開信」,提出改善人權、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等五點要求。十六大之後,各地徵集簽名的負責人紛紛被逮捕,計有陝西的趙常青,四川的歐陽懿,北京的何德普,遼寧的姜利均,上海的戴學忠、桑建成、韓立法等,至今仍在秘密關押之中,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煽動的對象是誰?難道是中共十六大的代表嗎?改善人權、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就能「顛覆政權」,不是承認這個政權是反人權、反改革的嗎?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言論的自由派人士劉荻(不鏽鋼老鼠)、李毅斌也被逮捕了。 最近的中美人權對話使美國人大為意外。美國代表回來後說,中國政府同意聯合國無條件地視察監獄的酷刑以及釋放國際關注的政治犯,這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隨
後,因籌組民主黨而被判十三年徒刑的徐文立,以保外就醫的名義來到美國。這種轉變,沒有高層的決策是不可能的。與此同時,公安部門對法輪功的人權迫害卻依然如故。
北京有一位自由撰搞人呂加平,十六大前在網上發表一篇擁護胡錦濤的文章。十六大期間,他被公安部門遣送到湖南。開完十六大,湖南的公安通知他可以回北京了,但根據「上面」的指示,必須回答三個問題,其中之一是:「你為什麼擁護胡錦濤?」現任總書記的擁護者成了公安的審問對象,可見老核心的勢力何等肆無忌憚!
江澤民當政期間,國安和公安擴充了人馬,賦予特殊權力,破壞法制,濫施淫威,成了兇惡的鷹犬。國安的任務本是針對外部的威脅保衛國家的安全,江澤民卻利用它插手內政。凡是一個政權失去了民心而又缺乏自信,只好依靠特務統治。明朝的東廠、西廠,蔣介石的中統、軍統,江澤民的國安、公安,都是聽命於一個人而不受任何人制約的。特務統治一時似乎鞏固了權力,最終必將招致統治者覆滅之禍。
樹立憲法權威壓倒「太上皇」
去年十二月四日,北京召開大會,紀念現行憲法頒佈施行二十週年。胡錦濤在會上的講話,雖然不乏陳詞濫調,但強調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這種姿態在共產黨內並不多見。十二月二十六日,新政治局委員的第一次學習活動就是學習憲法,也是從未有過。可惜請了一位冬烘先生去講解憲法,能講出什麼名堂?江澤民好作秀,卻從來沒有作過憲法秀。作為國家主席,江澤民居然拒絕出席紀念憲法的大會。胡錦濤講過話之後,江澤民在他的講稿上批曰:「某些看法有保留。」哪些「看法」?不明說,以備日後反對時靈活應用。其實,江澤民不是反對「某些看法」,而是從根本上反對樹立憲法的權威,因為有憲法的權威就沒有「太上皇」的權威。可見樹立憲法權威正是擊中了「太上皇」的要害。
「一物降一物」,當年以真理的實踐標準反對「凡是」派的語錄標準,掃除了毛澤東的陰影,進入新時期。現在,只有樹立憲法的權威,才能掃除江澤民的陰影,站出新一代。但是,歷史留下了教訓。真理標準的討論是不徹底的。鄧小平藉助真理標準的討論奪取華國鋒的最高權力,他把這一討論演變成政治上的表態運動,一旦權力到手,真理的實踐標準就束之高閣了。所以真理的實踐標準在鄧小平那裡,只是對付別人,豁免了自己。這一次樹立憲法的權威,不應當僅僅作為鬥爭的手段,而是確立政治上追求的目的。樹立憲法權威是為了變人治為法治,走向憲政;中國實行憲政最艱難的一步是從黨主轉為民主。
「三個代表」違反憲法
江澤民以「第三代領導核心」自居,視「三」為lucky number(幸運數,賭場用語),言必成三。「三講」沒完,接著「新三講」;新老「三講」未唱罷,「三個代表」又登場;貫徹了「三個代表」就是「新世紀、新階段、新局面」,還是「三」。「三個代表」是「三字經」的硬核。江澤民極力把「三個代表」塞進黨章,是顧慮他的身後事,也像葉利欽那樣,為他自己和他的家屬準備一張免罪符。「三個代表」中的「代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違反憲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代表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行使最高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由人民授權的代表組成的。中國共產黨宣稱「代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中國人民的授權嗎?如果中國共產黨有資格「代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置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何地?中國共產黨早已不是共產主義政黨,中國共產黨的黨章是一張大花臉,誰都認不清,不知是什麼東西。隨它任意塗抹,人民可以不去管它。但如果下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又要激活修憲程序,將「三個代表」塞進憲法,人民應當堅決反對。違憲的「三個代表」列入憲法,不是極大的諷刺嗎?
國家主席違憲行使職權
今年三月即將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江澤民的國家軍委主席是否卸任?未可知。即使卸任,甚至辭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他又可以弄一個「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噹噹。這種非常機構,類似「中央文革」,七搞八搞就搞成凌駕於黨國之上的特殊權力,江澤民還是「太上皇」。
江澤民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非但沒有資格籌組「國家安全委員會」,還應當依法追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責。
江澤民的犯罪行為是簽訂中俄密約,割讓領土,放棄國防。為了達到犯罪的目的,江澤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首先是違憲行使職權。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與俄羅斯前總統葉利欽簽署《中俄邊界議定書》。這個條約默認了近代史上俄國強迫中國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這些不平等條約是辛亥革命以來的歷屆中國政府所不承認的。按清朝康熙年間與俄國簽訂的尼布楚條約確定的邊界,江澤民把一百四十四萬平方公里的領土奉送給了俄羅斯。二??一年,江澤民又與俄羅斯現總統普京簽署了《中俄友好條約》。這個條約進一步確認一九九九年的邊界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職權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議。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議,決定權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即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職權的第(十四)項,國家主席實際上只有發布權。中國的國家主席類似日本的天皇、英國的女王,是虛位國家元首,與俄羅斯的總統是不相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並無簽約權。簽約權是屬於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職權的第(九)項:「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議。」江澤民越權與外國簽訂條約是違憲的。以李鵬為委員長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負有監督憲法實施的職責,對江澤民的違憲行為不聞不問,是嚴重的失職和瀆職。
江澤民應當履行的公布權卻不履行,他與前後兩個俄羅斯總統簽署的條約,至今沒有向全國人民公布。更有甚者,江澤民與俄羅斯還有秘密協議,最近經俄方公布,才為國人所知。
去年普京訪華回國後,授意俄通社於十二月十八日以「軍事評論員」的名義,公布了一九九一年江澤民與葉利欽簽署的《兩國政府間在彼此削減邊界地區武裝力量和加強軍事領域信任問題上的相互諒解備忘錄》。這是一個秘密協議。協議中,中國單方面承擔義務,在邊界上主動後撤五百公里,不設防。俄羅斯的「軍事評論員」說:「中國氣魄宏大」。得了好處還要揶揄中國的軟弱無能。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國大陸的千龍新聞網報導了上述俄通社公布的《備忘錄》,多家網站又轉載了千龍新聞網的消息。中國人民才得知江澤民所幹的賣國勾當。
江澤民訪問俄羅斯的時候,得意忘形地說:「有到家的感覺。」以俄為家,這就是江澤民賣國的心理基礎。
江澤民危害國家安全
江澤民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二條:「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應予依法追究。江澤民和他的御用工具國安、公安,常常羅織「危害國家安全罪」,鎮壓異議人士,而真正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卻是江澤民自己。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一九一九年的凡爾賽和會上,中國的北洋軍閥政府準備簽署喪權辱國的二十一條。北┐笱У難(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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