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乞」可以休矣

某市審計部門對二十個行政機關進在審計後發現,有七個單位亂拉「贊助費」一千一百九十九萬元,涉及三十多家企業。民間譏諷是「乞」。之所以會出現「官乞」,至少有這樣一些原因:市場經濟在不斷發展,但有些政府部門的官員,身子還停留在計畫年代的「婆婆」感覺中,尤其是那些手中握有管理權、執法權或獎懲權的政府部門,很習慣向「媳婦」伸手。另外,有些地方的官員好大喜功,常常要辦一些「大事」。可是口袋沒有鈔票,怎麼辦?辦法只有一條:眼睛盯著企業的錢。還有,在一些地方,政府沒有嚴格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該征的稅金沒有按時足額徵收,結果自己的財政日子不好過,落得個「官乞」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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