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自焚」的「王進東」原來是個死刑犯!

如果掌管生殺大權的高官的許可權在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而這個官專門利用惡人整好人,那麼就糟了,不光是被整的人遭殃,而且整個國家只會邪氣越來越上升,正氣越來越下降。

自從江澤民獨裁、羅干管政法以來,中國社會進入了正邪、善惡、黑白、美醜顛倒的最黑暗時期!

今天在媒體上看到一封大陸讀者來信,談到江澤民、羅干利用要執行死刑的犯人去幹栽贓誣陷法輪功的事情,很值得人深思。

文章說:今天跟一個新來不久的同事聊天,他曾經在XX機構(為同事安全故刪除)工作了9年,認識一些朋友,知道一些不被公開的內幕。聊完了89年共產黨開槍打學生,我把話題轉到了電視上報導的關於「自焚事件」,本來我想向他講講真相,他卻比我更瞭解。他說那個「自焚」是有人玩的手段,「自焚」的人是大獄裡的。我不明白「大獄的」是怎麼回事,他說那就是被判死刑的。他說被判死刑的人,讓他到天安門去「自焚」一下就可以不死,誰會不願意呢?回過頭來想想怪不得假「王進東」栽贓、陷害法輪功那麼賣勁,原來他是一個原本不能活的死刑犯!

我對這條消息並不吃驚。

我只是在想,當一個國家處在殺人犯就任國家領導人,而揭露其製造謊言虐殺無辜的人卻被開槍射殺的時候,這個國家已經走到哪裡去了呢?(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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