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治到法治的轉型:中國面臨的最大挑戰

大家到北京長安街,都會看到紅綠燈,還會看到下面的警察;紅綠燈就是法治,警察就是人治。按照紅綠燈,還是聽從警察指揮?你問誰都說,當然是聽從警察指揮啦!這就是中國,這就是人治。

  所謂監督大約有三種:一是自己監管自己,如私人自由產權;二是兩人互相監管,如商業上的做生意;三是多人分權監管,如政治上的三權分立,立法、執法、司法分開互相制衡,處於穩定狀態。政治上要獨裁者自己監督自己,必須有足夠的動力,實際上就是要容許貪污;中共獨裁政權要改革開放,官員必須有利益才會好好改,所以貪污是必然的。現實中獨裁者貪污比不貪污好得多,毛澤東就是典型的
不貪污獨裁者,當時極少貪污;但其管理搞得一塌糊塗,沒有貪污大家窮得更厲害。

  監督有公開監督和私下監督。在法治社會信息是公開的,文件契約是大家能看懂的,立法機構是非政治化的,執法是公平的;而人治社會是私下監督,沒有可靠的信息作出決策,靠關係不靠法律公開解決,缺乏公平執法。法治社會的建立需要投資許多人力物力,建立法律基礎設施如立法、執法、司法等等;但建成制度之後,不管執行一份、一百萬份、一億份合約的可變性就很小,其巨大成本被社會穩定發展所分擔。

  反觀人治社會不需要法律,有錢就可以做生意,有事就用錢找公檢法熟人關係擺平,繞過巨大的社會投資;東方人治社會的經濟起飛要點就是,跟熟人老鄉做生意,不得已才跟生人做生意,社會投資成本很低。但是當生意做大經濟往國際發展,舊關係就不夠,新關係的發展時間長成本貴,如要長期打高爾夫球等,這時人治社會的競爭力就比不上法治社會,法治社會就平均成本來說很低,於是社會要轉型;中國目前恰恰面臨這種轉型,其風險在於法律訂得很好,可是沒法執法,其實中國人並不偏愛講關係,實在是不得已,於是才造就了相關文化。極權政府跟黑幫沒有區別,與其你收錢不如我收錢,比誰收得更合理(笑聲);政府和黑幫有沒有區別,還要看誰更有信用,好的黑幫是很有信用的(笑聲)。有個朋友在俄國做生意,一去黑幫就讓交錢,才一會兒又來一夥黑幫讓交錢,第一個黑幫打個電話過來哇啦哇啦一說,第二黑幫說聲對不起就走了;那第一個黑幫的錢就沒交錯,是有信用的黑幫,實際功能跟政府差不多(笑聲,些微掌聲)。

  中國社會從人治向法治的轉型確實是很痛苦,當初拉關係為長期生意,開放就要甩掉關係走市場道路;人治關係和市場經濟的衝突,及是否公平和有效率的執法,是沒有公開資料的。在中國那共產黨就是大黑幫,中文黨字原來的繁體寫法就是上尚下黑整個就是尚黑」(笑聲);英文的黨字是PARTY,那是美國的共和黨民主黨,沒有黨員制也不用開除人,大家在一起PARTY(笑聲)。其實中國共產黨的黨字的英文應當翻譯成GANGS就是黑幫(大笑聲,有人使勁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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