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移民律師編造誘人故事
到1月9日,陳天逸仍然在紐約聯邦東區法院受審。美國政府的檢察官已經找到30餘位證人到庭揭露陳天逸的騙術。檢方指出,陳天逸確實曾於1988年到1993年期間,擔任聯邦移民局紐約肯尼迪機場的督察官,但後來因對中國移民索賄辦理政治庇護被革職,且被判入獄一年。陳天逸瞭解移民局的和運作程序。他利用這些經驗從1997年起,以「華馬克」和「譚溪道」兩個化名,自稱移民律師,在美國駐華使館簽證處有「關係」,可為華人移民家庭辦理工作簽證和綠卡。他最為誘人的故事是康州一家電子工廠要招聘大量海外員工,他手中持有移民局的特別配額,可為應聘到這家工廠的華人員工幾家人特快辦理簽證來美。
曾給陳天逸做私人秘書的李文儀7日到庭作證說,她在1998年受雇於陳天逸,在布碌侖的一所公寓樓內租屋辦公,為陳天逸翻譯客戶的廣東話。陳天逸的辦公室有個小招牌,叫作「美東移民服務」。李文儀說,一位姓黃的女子到辦公室來過20多次,詢問移民案件的辦理進度,也付錢給陳天逸。他收到錢後,會給客戶收據,辦公室也留有存根,多達80餘張,數目在1萬到10萬美元之間。
1999年4月,陳天逸要李文儀陪他去中國,辦理簽證事宜。她希望陳天逸能幫助她的男友取得簽證來美,因此在6月18日與陳在廣州會合。李文儀說,陳天逸多次要求她向廣州一位姓鄧的女子收錢。7月22日,陳天逸與鄧姓女子在旅店的咖啡廳見面。李文儀聽到陳天逸要鄧姓女子付足酬金,否則不但簽證得不到,以前預付的酬金也別想要回。李文儀見到那名女子哭泣,全身顫抖,乞求陳天逸一定幫忙,不要收這麼多現金。
律師全力反駁缺乏有力證據
陳天逸的律師則向法官提出他能夠出示證據,表明檢方指控陳天逸在中國詐騙的期間內,他實際上是在紐約。律師稱陳天逸有在紐約5家零售商店使用信用卡購物的簽字收據,證明他是在紐約,而非中國。然而法官對這些證據是否能夠接受表示懷疑。他說法庭無法將這些收據與商店的記錄進行對比,也不能確認信用卡使用者就是陳天逸本人。
此外,陳天逸的律師還稱證人李文儀不能百分之百地確認站在被告席上的陳天逸就是她的上司。李文儀在向檢方指認陳天逸的照片時,曾說覺得此人很像她的老闆,只是比較瘦。陳天逸律師抓住這一點大作文章,試圖向陪審團說明李文儀的證詞不可靠。李文儀8日出庭時,檢方特地讓陳天逸起立,以便李文儀辨認。李確定地告訴法官和陪審團,這個人就是當初以「譚溪道」為名雇佣她的人。她為陳天逸工作了近一年,不可能不認識他。
衣廠女工作證揭露陳天逸詐騙
在紐約一家服裝廠作工的黃芳宜說她被陳天逸騙去5萬美元。她8日出庭作證說,1981年她在親屬協助下移民美國,在車衣廠辛苦作工十幾年,才在布碌侖買了屬於自己的住房。1998年10月,一位自稱「譚溪道」的華裔男子找她詢問租房事宜。言談中,這位「譚溪道」自稱是移民官員,如果黃芳宜有親戚想申請來美,他可以提供幫助。黃芳宜指認陳天逸就是這位「譚溪道」。由於希望持有綠卡的母親盡快入籍,幾位親友也有意移民美國,黃芳宜答應與陳天逸商議如何辦理特快移民。
據黃芳宜說,陳天逸向她出示六、七本中國護照,稱這些人都經他幫助移民美國。他還稱自己最近才由美國駐華領事館調回,目前在移民局工作。他為華人特快辦理親友來美,每人收費3萬美元,全家移民收費4萬3千,外加1千2百元申請費、簽證費和7百元的機票費。黃芳宜要預付定金,餘款在親友來美後2個月內付清。陳天逸還保證說,如果無法取得簽證,定金如數退還。
黃芳宜說,陳天逸告訴她移民局有固定配額,一定要湊夠人數,才能開始辦理。黃芳宜於是找來其它想辦移民的親戚朋友,代收定金,交給陳天逸。到1999年2月,陳天逸說要去中國辦理簽證,很快就會批准,但要所有申請人交齊所有費用才能拿到簽證。黃芳宜和親友們移民美國心切,聽到簽證有望,沒有多想,紛紛交清餘款。陳天逸卻在中國告訴她說,她有一名姓鄧的親戚因為侄子有罪案在身,不能付費,所有人都不能拿到簽證。
據黃芳宜說,陳天逸從中國返美後,告訴她說有7個家庭14人退出,他已把錢退回,要她另找人來湊足配額。陳天逸還許諾說,黃芳宜每介紹一人加入,就能獲得1千美元酬金。黃芳宜不知有詐,繼續招募多名華人加入,並收錢十多萬美元交給陳天逸。到了7月,陳天逸又稱簽證快要被批准,從黃芳宜手中要了4千美元回中國,還要她打電話給鄧姓親屬催交餘款。不久,黃芳宜就再也找不到這位化名「譚溪道」的移民官了。
黃芳宜在法庭作證時情緒激動。她說共有12位衣廠同事上當受騙,損失10多萬美元。她自己也被陳天逸騙去5萬元。她感到很對不起人家,並把自己十幾年辛勞工作的血汗積蓄拿出來賠償損失。她說她實在想不到相貌斯文的陳天逸會是個高明的騙子。
據聯邦檢方指控,陳天逸共欺詐盼望移民美國的華人57萬餘元。其餘二十幾位證人將陸續出庭作證。陳天逸如何施展騙術,利用華人移民美國的夢想發不義之才的種種伎倆,都將呈現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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