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湧現的處女「賣淫」 案

今天又見到一起天方夜譚的處女「賣淫」 案。警察交代說:「誰參加辦理案件誰提成,提成是從罰款中提取的,辦這起案件,是想弄點提成。」

據大陸《法律服務時報》12月20日報導,2002年7月24日,20歲的呂芳(化名)與朋友石頭正在河南省鹿邑縣城公園遊玩,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陳龍飛等民警以兩人有違法行為為由,強行將兩人帶到警亭。呂芳要求查看對方工作證,被狠扇了一記耳光。 呂芳強調自己從警校畢業,拒不承認賣淫,但在體罰下,被迫承認與4名男子發生過性關係。 石頭也受到折磨,只好承認「嫖娼」。

石頭在親人送來3000元罰款後被放出,而呂芳沒錢交罰款。陳龍飛等人對呂芳提出三個條件:一是再咬出三個嫖客;二是交罰款3000元;三是送監獄拘留。呂芳只好又編出了和3個男子有不正當性關係的事情。

呂芳被放出後作了醫學鑑定,證明是處女。

故事好像都是一樣的離奇:女青年在公共場所被警察無端抓獲,女青年在體罰下,被迫承認與多名男子發生過性關係,警察拿口供去抓人罰款。最後女青年被放出後作了醫學鑑定,證明是處女。

如此,造成的社會傷害是不可想像的。有的被誣陷的男子被迫四處躲藏,有的甚至被妻子家庭拋棄;對女青年的心理傷害更是無法形容,甚至有的清白女子在警察所裡被強暴,就連證明自己清白的唯一證據也被沾污了。

講來,這些無辜女子和男子是中國人中的少數;但是,如此「明火執仗」的警察的出現足以反映社會的黑暗到了什麼程度了。這類事的震攝力就像前不久美國出現的「隨意槍擊案」一樣,誰遇到了誰倒楣,沒有人和家庭可以倖免。所不同的是,人民出錢請來的保護者,竟是:黃鼠狼看雞窩,見到那只扑那只。

其實,新中國的歷史上,一直充滿著這類的「明火執仗」。警察的利益是自己個人和團體的利益,跟國家要締造的人民警察的稱號相差甚遠。從「延安整風」、「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到今天的鎮壓「法輪功」,無一不是在國家層面上「黃鼠狼看雞窩」的重演。所以,不斷湧現的處女「賣淫」 案,也不足為奇。

處女「賣淫」尚可證明其清白,被沾污了的處女和那些處男呢?誰去為他們秉持公理呢?我看法輪功為自己的清白而據理力爭,與那些處女處男們的處境是很相同的。那麼,筆者不禁要問,社會文明到了今天,該有什麼機制來保護這些無辜呢?(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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