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古今變法辨——與胡錦濤談心之一
改革之路是艱難的,歷史上改革者結局常常不妙,歷史的每一次起跳,幾乎都伴隨著作為起跳撐桿的改革家個人的被拋棄的巨大悲劇。朱總理也說要趟地雷陣萬丈懸崖要準備一百口棺材一口留給自己呢。可見不僅古代,現代的改革也是危難叢叢!二十世紀末的虎年之春,"朱總理灑淚為商鞅",感動了千千萬萬中國人的心。許多人在體諒老朱艱難的同時,也體諒了執政黨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的無所作為。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古代變法與當今政改,變革雖同,本質大異。其中的區別宜明辨細察之,萬不可混淆或忽略。簡言之,當代政改,以尊民為目標,符合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符合社會發展方向。阿克頓說過,民主的實質是像尊重自己的權力一樣尊重別人的權力。幾百年來,整個社會的進步就是朝著提高民眾地位這個方向前進,整個社會的發展也一直朝著這個方向努力。而歷代變法,無不以"尊君"為鵠的,強兵、強國、安民、穩定,都是手段,最終目的都是向上指的,是為了維護統治者的特權利益。
商鞅變法最為後人稱道,也是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在獎勵軍功、發展農業生產等方面,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一些措施有其進步的一面,短期裡有助於社會的穩定國家的強大,但其指導思想,是極其邪惡極端反人性反社會的,為了強化政權系統,無所不用其極。例如,他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按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的戶籍編製,建立告發和同罪連坐的制度。凡是告發奸人可以獲得如同斬得敵人首級一樣的獎賞,不告發的有罪。如果一家藏匿奸人,與投敵所犯的罪相同,其餘九家倘若不檢舉告發,要一起獲罪。他主張輕罪用重刑,如對於盜竊者也判處死刑。
通過變法,秦國富強了,然而這富強不過是通過社會動員將全體民眾的財富聚斂到君主的手上。商鞅憑著嚴刑峻法和國家恐怖主義,以廣大臣民喪失自由乃至生存權為代價,奠定了秦始皇統一六國的基礎,一手拉開了中央集權的專制歷史序幕。
正如法國博洛爾在談及西方韓非子馬基雅維利所說,馬基雅維利的治國方法會帶來的好處被明顯誇大。因為這種方法通常只考慮眼前利益,而忽視長遠的結果。狡詐和暴力的勝利通常都是短暫的,如果從長遠的歷史時期來考察,人們就會發現一個規律:不道德的政策必然伴隨著失敗。狡詐與不正義並非總會帶來好處,反而會不止一次地使熱烈追求者付出高昂的代價。
事實印證了博洛爾的斷言。從國家而言,權謀詐術、恐怖主義、嚴刑峻法、全民動員的農戰政策等,只可作一種戰時權宜之計,久之,不但殃民,也必禍國。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所推行的治國之策依然是商鞅那一套,告姦、連坐、輕罪重刑,其效果就隨時間而遞減了,"民不畏威,則大威至"(《道德經》第七十二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陳勝吳廣登高一呼,天下響應,大秦國二世而亡。在發軔於商鞅的專制集權制度中,中國社會開始陷入了動亂----造反-----成功------再動亂-----再造反的週期性歷史怪圈中。
從個人言,"機關箅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生命"。商鞅所依靠的秦孝公死後,他成了朝野共憤的秦國公敵。當他受到追捕,逃到秦國邊境一個小旅店,希望暫住一宿時,旅店執行他"無官府憑證不許住店"的規定,拒之出門,為追兵所擒,受車裂之刑,並被滅族。真可謂以天下為敵,作法自斃。
法家學說,不論是商鞅的政治實踐、還是韓非子的理論體系,都是傳統文化中最惡毒骯髒的那部分。我在《也談政治家的素質》中尖銳地指出:幾十年專制統治者的治術,可以說一直是外儒內法、暗儒暗法。韓非子的一套陰暗邪惡、既厚又黑的權術,被歷代統治者修煉得爐火純青、變本加厲。到了二十世紀六、七年代,法家的法術勢思想與馬列的階級鬥爭學說結合在一起,更是造成了二十世紀最大的悲劇:文化大革命。
韓非子所強調的法,與現代意義上的法,同名異質。他的法是"尊主"的手段,與專制統治者的"術"、"勢"緊密結合在一起。法家文化是以惡為出法點,強調赤裸裸的政治權勢和政治鬥爭,缺乏起碼的人文關懷,缺乏對人和人的本性的起碼信賴,敵視詩書禮樂所代表的人文傳統、學術文化和人類的精神文明。商鞅將道德文化斥為"六虱"(《商君書?靳令》:六虱:曰禮樂,曰詩書,曰修善,曰孝悌,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羞戰。),韓非一概排斥"貴生之士"、"文學之士"、"有能之士"、"辯智之士"、"?勇之士"、"任譽之士"(《六反》)。
不過,法家隊伍,也是同中有異,並非鐵板一塊。今人每將管仲,子產等列為法家,其實他們與吳起、商鞅、韓非子等差別極大。以管仲為總代表的齊法家,受魯學浸染,強調禮義廉恥的"四維",主張禮儀教化,與受晉文化影響、以商鞅為總代表的秦法家大不相同。管仲說:"國多財則遠者來,地辟舉則民留處,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他的改革措施把發展生產、繁榮經濟放在首位,主張減輕賦稅,以扶持生產,開墾土地,增加財富,讓人民豐衣足食。後來孔子感嘆說:假如沒有管仲,我也要穿異族服裝了。
春秋時鄭國政治家子產則更了不起,司馬遷就說他是一個"為人仁愛"的人。子產上臺時,鄭國內憂外患,於是他大力革新。他從整頓田制入手,重新編製公私田,以承認田地私有和個體農民的合法性。在土地私有之後,又減輕賦稅,再次剌激了農民生產積極性。同時,公布成文法,使上下有章可循。他制超刑法,鑄於鼎上公布於眾,成為我國法制史上一大創舉。最為可貴的是,他實行開明政策,從不動用公權力干涉輿論,更不會製造白色恐怖,鞏固領導地位。他允許民眾在"鄉校"裡議論他為政得失,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把民眾的批評當作治國的藥方。他的有些措施,或不便民,或得罪既得利益者。在他的努力下,鄭國國勢漸強,人民也從當初的埋怨不滿,轉為擁戴支持,還編了一首歌讚美他:
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可見,既使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和強化專制,只要確給民眾帶來實際利益,還是能受到官民擁戴的。其實,管仲和子產,還有被後人歸類為法家行列的漢文帝、漢景帝、漢武帝、諸葛亮、李世民、魏徵、范仲淹、王安石、龔自珍、林則徐、康有為、譚嗣同等等,都是儒家出身或深受儒家思想浸潤的。除了頭上戴著變法家的頭銜外,與商鞅韓非子等正宗法家大異其趣。他們的變法,在維護專制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顧及了社會各階層包括底層民眾的利益,更有助於社會進步。
歷史上的變法者可分為臣與君兩大類。個人結局悲慘的都是前者,後者則往往個人社會雙豐收。歷史上不少帝王崇尚變法,又親自參加變法,如秦始皇、曹操、漢文帝、漢景帝、唐太宗等,他們的功業成就,無不與他們推動、參與變法有關。
與古代變法不同,當代中國所亟需改變的是法家設計的遺毒千古、造孽人間的專制制度。外順世界大勢,內合十億民心,下利貧弱群體,中利中產階層,上利黨內健康力量。雖不免觸及極少數既得利益者的眼前、局部利益,從長遠而言,能解除執政黨的合法性危機,保證各級官員更好地行使權力。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深入,會受到愈來愈多的擁護。
真正視民主為洪水猛虎與之不共戴天的,是一小撮極端腐朽、徹底墮落、罪大惡極的特權分子。他們為了維護一已之私,置人民和黨國利益於不顧,死抱著專制殭屍不放,堅持愚民政策、散佈種種謬論,什麼素質論呀、特殊國情論呀、民主等於動亂論呀等等。
當然,邪惡勢力與習慣勢力糾纏在一起,改革的阻力依然不可忽視。但是,只要執政者依靠黨內進步勢力和廣大人民的擁護,慎思明辨,膽大心細,知難而進,在戰術上重視敵人,在戰略上藐視敵人,即踏踏實實又堂堂正正行去,待以時日,必成大功。
至於改革的具體路徑何在,如何吸收和借鑒西方國家制度中有利大中國的部分,可以從長計議。概乎言之,以尊民、愛民為旨歸,就像八十八歲高齡的任仲夷老在十六大上發言時所說,就是要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個根本利益,包括經濟利益,但不止是經濟利益,也包括政治利益,比如憲法賦予公民的各項權利。以後,不能只想到群眾的經濟利益,而忽視其政治利益?政治權利。對任何人,只要他沒有犯法,他的政治利益,是不能侵犯的。要做好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還必須使每個人都知道什麼是他們的經濟利益,特別是什麼是他們的政治利益"。
朱鎔基曾在局部領域展開大刀闊斧的改革,許多方面大多虎頭蛇尾、無疾而終了,如機構越減越龐大、農民負擔越減越重、國企解困鏡花水月…,等等,就是因為政改未能及時跟上。政治是綱,綱不舉,網眼就張不開張不大。強硬勇烈、雷厲風行如老朱,面對高風險的金融系統、通貨緊縮、銀行壞帳、失業率急劇上升、貪污腐敗極端嚴重、黑社會猖獗以及貧富懸殊、環境惡化、三農等種種問題,一等莫展,最後也只能以當一個清官為滿足了。
萬弊叢生,人心思變。黨國領導人如果具政治大智慧大魄力,順勢而動、與時俱進,實現政治現代化,必將獲得絕大多數官民的傾力支持,從而開闢歷史新局面,得罪的是一小撮醜類,得到的是彪炳萬古的豐功偉譽!
2002、11、20
原載《動向》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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