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拒簽飛彈非擴散協定

(中央社記者張聲肇紐約八日專電)華爾街日報今天報導,中共拒絕簽署一項多邊飛彈非擴散協定,對倡議該協定的美國和歐洲國家,是一項打擊。

報導引述分析家說,北京此舉,可能減弱華府和北京數月來好不容易建立的善意。

這項協議名為「反對飛彈擴散國際行為準則」,是四十四國的共同構想,倡議國主要是西方國家,按原定計畫,將於本月開始簽訂實施。

該協定的主要目的是讓所有出售和購買飛彈科技的國家都加入,承諾在一段時間之後,自願停止有關交易。外交界人士說,伊朗、敘利亞、印度、巴基斯坦、北韓和中共是協定網羅的對象。

一九九八年七月,伊朗試射Shehab-3型飛彈;同年八月,北韓試射太平洞一號飛彈,飛躍日本領空。這兩件事歐美國家提出本協定的促因。

華爾街日報說,參與談判的中共外交部星期二通知歐洲國家,它不願意加入,因為它反對其中兩個條款:第一、簽署國須事先提供彈道飛彈試射資訊,第二、各國須對前一年的飛彈測試提出年度報告。

中共反對「事先告知」條款的辯詞是:此一條款反而會鼓勵簽約國發射飛彈。中共官員說,此一條款既然旨在建立互信,那就「自願」遵守就好,不必強制遵守。

美國國務院對中共不願加入,表示「不幸」。美國認為公開試射資訊的規定相當「溫和」,絕對不會損害簽約國的國家安全。

本協定與另兩項國際協定互別苗頭,其中一項是伊朗在聯合國架構內提出,另一項由俄國主導。西方國家批評說,伊朗提出的協定,目的在讓它自己的飛彈發展計畫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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