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10年處分150萬貪官涉款470億

雖然十六大召開前夕中共當局號稱加強打擊貪污,但貪污問題仍然嚴重,據中央紀委的資料,在過去十年,有一百五十多萬官員因貪污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涉及金額高達四百七十多億元人民幣。

據新華社報導,從九二年十月到今年六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辦的貪污案有一百五十九萬多宗,有二十六萬九千多名官員被開除黨籍,而受處分的黨員幹部中,涉及縣處級幹部的有近五萬人,地廳級以上幹部有四千一百人。

報導指,自九二年十四大後,當局查處幹部的級數,以前北京市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陳希同及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為最高,其他要案還包括江西省前副省長胡長清、雲南省前省長李嘉廷等。

新華社的報導又指出,貪污案近年來仍然居高不下,涉及金額亦愈來愈大,且逐步向新的和資金密集的領域延伸。

根據資料,單是前年查處涉及一百萬元以上經濟大案有一千六百五十二宗,一千萬元以上的特大經濟案件有二百一十一宗,億元以上的案件有三十三宗。這些大案包括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湛江特大走私受賄案及雲南紅塔集團前董事長褚時健貪污公款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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