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行人活埋 北京殺人司機判死刑

「我認罪服法;我對不起被害人;我對被害人親屬表示深深的愧疚……」這是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上,徐廣強、劉振花、楊志剛3名被告人發自內心的懺悔。
  
  然而,就是因為他們3人的一錯再錯,使一起道路交通肇事案演變成了滅絕人性的故意殺人案,使一個年輕的生命在本不至於死亡的情況下被奪去了生的權利!事到如今,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無情而又公正的判決。
  
  這起案件的起因是,今年3月10日17時20分許,北京市房山區農民徐廣強駕駛自家無號牌、制動不合格而又超載的四輪農用運輸車,在北京市房山區京保路上,因躲閃不及時和制動遲滯,將橫穿馬路的行人張女士撞倒並從其身體下部軋過,造成張女士受傷。
  
  事故發生後,徐廣強與乘車人劉振花用肇事農用車將傷者拉走。他們本欲送傷者到醫院搶救,但就在車已開到醫院門口時,二人卻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和救治傷者所需費用,改變了主意,後又在楊志剛幫助下,將因失血過多已深度昏迷的傷者掩埋於北京市與穎筆〗喚緄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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