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貪官同黑幫勾結四模式

全國人大調查團對南方數省的調查顯示,黑勢力現在已到了「寇深禍亟」的地步,它們與官場腐敗「聯姻」,在腐敗滋養和權力庇護下發展壯大,是影響社會穩定、阻礙社會發展的雙頭馬車。調查發現黑社會與官場腐敗的關係,可分為操縱、雇佣、一體、親情四種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屬下的《法制日報》引述有關調查指出,近年黑幫罪案在一些沿海省份迅速蔓延,若任其滋生,將對國家民族造成大災難。黑社會與權力腐敗的四種聯繫形式如下:

一是操縱型,或黑幫操縱腐敗官員,或腐敗官員操縱黑幫。瀋陽前市長慕綏新與黑幫頭目劉湧的關係即是例證,劉湧用十萬美元套住了慕,「人民的市長」變成了黑幫市長。

二是雇佣型,或黑幫雇佣腐敗官員,用官員的權力謀利;或腐敗官員雇佣黑幫,借暴力消滅仕途上的對手,達到謀官、奪官、保官等目的。廣東黑幫分子江強在廣西柳州開賭場,用二萬美元「打通」市公安局長之妻,獲得保護,便是例證。

三是一體型,腐敗者本身就是黑幫老大,權傾一方,黑白兩道通吃。吉林省長春市黑幫頭目梁旭東既是公安,又是黑幫首領;安徽阜陽公安中隊長祁仲祥更親自指揮手下流氓在刑警中隊門口殺人搶錢。

四是親情型,身居要位的官員徇私枉法,為在黑幫內的親屬子女掩蓋罪行。上文所說的梁旭東,除了本身是公安之外,亦因得到做官的胞兄「關照」,屢屢逃過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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