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夫殺妻分屍後竟坦然看電視 被判處死刑

日前,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一殺妻分屍的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梁標洪,男,1957年生。因好逸惡勞,長期不務正業,經常向其妻子張梅香要錢而與張發生爭吵,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去年11月9日晚上10時許,梁標洪飲酒後回到家裡,張梅香責罵他不找工作干還喝酒,並將電視機關掉。隨後,張梅香走進房間睡覺。梁標洪對此十分惱怒,即從家中的工具箱拿了一把水喉鉗走進張梅香的睡房,用水喉鉗朝躺在床上的張梅香的頭部左太陽穴猛砸,致張當場昏迷,頭部流血。
  
  此後,梁標洪不加理會,回到廳裡看電視。不久後又走進房間,看見張梅香面色變黑,鮮血浸濕了床席、枕頭,就將張梅香抱到衛生間,放在地上,又回到廳裡繼續看電視。當晚12時許,梁確認張梅香已經死亡後為了掩蓋罪行,將妻子的屍體肢解拋入河中,自己潛逃,11月24日被偵查人員抓獲。

2002-08-05 17:02:05   羊城晚報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